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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3-09-1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多湖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多湖街道农产品质量
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金东农林[2013]111号《关于印发金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了《多湖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现将该方案予以印发,请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金东区多湖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13日
抄报: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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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多湖街道办事处 2013年9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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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多湖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
根据金东农林【2013】111号《关于印发金东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省食安委提出“大宣传、大动员、大排查、大整治、大打击”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重点主体、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撤销一批不实品牌、公布一批不良主体、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着力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高潮,实现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推动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建立与各项监管工作制度长效运作,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
二、工作重点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要求,继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整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突出以下四方面重点:
一是开展“绿剑”执法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为检查重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是开展蔬菜水果食用菌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行动。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三品”生产基地为主要对象,蔬菜以叶菜类和豆类、水果以晚熟葡萄和早熟柑橘为重点,严厉打击蔬菜水果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三是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为重点,深化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生产经营、活畜养殖等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奶牛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鲜奶运输车辆为重点,深化饲养等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无证收购、无证运输等非法行为。
三、具体措施
在行动方式和具体措施上,要做到“八个一”:
一是走访排查一次。由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牵头,以村(居)为单位,在9月1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类风险。
二是分析梳理一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三是重点主体约谈一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生产经营诚信意识淡薄的主体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对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
四是联合综合执法一次。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执法,营造强大声势,坚决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迅速追根溯源。
五是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利用“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案源,对于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移送一起,绝不姑息,加大打击力度。
六是集中宣传一次。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宣传栏等平台,集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提醒,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是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突出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的关键风险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
八是建立一批长效机制。在整治规范基础上,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检打联动、一岗双责等长效机制,出台规范性文件。
四、活动安排
本次“强网清源”集中行动从9月1日开始至10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农技人员“进社入企”活动。9月上、中旬,开展以“普及质量安全常识、强化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农技人员“进社入企”活动,街道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当地的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进社区入企业活动,引导农业企业与广大群众按标生产、理性消费,使广大群众与农业企业树立正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理念,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农产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联村(居)干部还要对辖区内每家农业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场)走访排查一次,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生产经营诚信意识淡薄的主体负责人进行约谈一次,切实落实生产主体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农业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基地(场)的走访排查率与重点企业约谈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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