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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602550XG/-03595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江政〔2013〕47号
- 发布日期:
2013-10-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江东镇人民政府江东镇农村集体经济“除险加固”工程及“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各行政村:
根据金东区委《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金区委〔2012〕18号)和区纪委《金东区农村集体经济“除险加固”工程实施方案》(金东纪〔2013〕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发展状大村级集体经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江东镇农村集体经济“除险加固”工程及“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区有关“三资”管理的规定,以维护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规范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农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建设,力争到2013年12月,初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效机制,努力做到农村集体资金使用公开化、资产规范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监督手段多元化、运行机制阳光化,切实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不良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机构。为规范“三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成立农经“除险加固”工程及“三资” 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吴谊林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何惠、分管农业党委委员洪卫兵任副组长,金秀珍、吴胜、靳建立、方骞、贾善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金秀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村集体“三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原“镇村级财会委托代理中心”更名为“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方骞任主任,负责农村集体“三资”的代理服务工作。具体组成“资金、资产、资源”三个清理小组。“三资”清理组由方骞、贾善有、各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村监委会主任、联村干部组成,方骞、贾善有负责。各村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日常工作指定专人(报帐员)负责。各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负责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对“三资”管理使用日常监督。
(二)宣传发动:2013年9月上旬
1、制定下发江东镇农村集体经济“除险加固”工程及“三资”管理实施方案。
2、召集相关工作人员召开除险加固工作及“三资”管理部署动员会。
(三)清产核资阶段:2013年9月下旬——11月中旬
1、清产核资、界定产权。各村认真组织人员,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村所属的“三资”进行清产核资,全面摸清数额、分布、存量、结构和效益状况,界定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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