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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索引号:
11330703731503998F/-05470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4-05-1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多湖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金多办[2014]31号
多湖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全面完成多湖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任务,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根据《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4年金东区工作方案》(金东文明委[2014]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及时发现新城区多湖街道范围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探索建立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各村(居)、有关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助力金华市成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
二、工作内容
新城区多湖街道范围内的道路、公园、绿地、广场、街巷、居民小区和校园周边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公用设施情况和市场、餐饮、工地、河道管理情况等,社区的公共文明情况。报纸、电视等媒体“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刊播。
三、工作方法、实施步骤及措施
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按照《多湖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主要采取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的方式进行。测评工作分市、区、街道三级进行,市级测评由市创建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或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实施,区级测评由区文明办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实施,街道测评由街道组成考评组实施。
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5月)。创新载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好创建氛围;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会议;对照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表,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订活动方案,细化分工,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5月至“省评”)。 按照标准和要求,硬件方面,加快建设,全面达标;软件方面,搞好材料审核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全面落实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5月至“省评”)。在开展自查活动的基础上,邀请区文明办到街道进行实地模拟检查测评,查找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时间进行整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省评”结束至年底)。认真整理各种创建材料、汇报材料,及时上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巩固创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测评结果作为各村(居)年度综合考评依据。
四、保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街道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村(居)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志愿者队伍,进行任务分工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此次迎检任务。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创建活动经验做法和成效,展示良好精神风貌;通过发倡议书、开辟宣传栏等形式,在机关内部形成说文明话、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事、树文明形象的浓厚氛围,弘扬机关创建工作主旋律,振奋工作精神,塑造良好形象。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设立宣传橱窗、发布文明标语等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4、长效管理,标本兼治。在创建工作中,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制定奖励机制,年终考评机制,将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测评指标转化为单位的常态工作目标,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逐步步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我市创建全国级文明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多湖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2014年)
备注:总分100分,90分以上为合格
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14日
抄报:区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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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多湖街道办事处 2014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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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湖街道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任务分解表(2014年)
测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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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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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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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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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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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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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环境秩序
10分
责任单位:二环内27个村(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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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路面硬化、平整、畅通,无明显坑洼积水,路面及绿化带内无纸屑、果皮、烟头、塑料袋等,绿化无损坏缺失;(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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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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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主干道、非主干道、背街小巷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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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500米路段,观察道路两侧、沿街店面情况,每发现一例不符合标准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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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占道经营、乱搭建等现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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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招牌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道板、护栏、路灯、窖井盖、机非隔离等设施完好,无缺失、损坏、侵占现象;(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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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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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环境秩序
44分
责任单位:辖区内各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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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现象;(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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