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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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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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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金区安办〔2014〕25号--关于开展全区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金区安办〔2014〕25号
金华市金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区夏季安全生产“百日
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管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总工会、金东供电局,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鞋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有效预防和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金华市安全监管局等5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金安监管〔2014〕41号),自5月下旬至9月上旬,在全区扎实开展夏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问题为导向,以降事故、减伤亡为目标,针对夏季安全生产事故高发多发特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抓根本、治源头,在全区重点行业领域尤其是事故多发的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着力解决夏季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全面推动和有效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在全区夏季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主要是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一般工贸、建设工程等重点行业,以及涉氨制冷、涉及可燃爆粉尘、中小微企业用电和有限空间作业等关键生产作业环节,全面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过整治有效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遏制夏季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三、重点内容
紧紧围绕夏季高温时段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高发特点,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以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爆防静电、防中暑中毒、防高温疲劳作业、防机械伤害的安全专项整治。
(一)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整治。
1、危险化学品。突出夏季高温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体责任,开展反“三违”行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单位要立即停产整顿。对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从业单位,要坚决取缔关闭。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资质管理,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行为。
2、非煤矿山。露天矿山要重点整治高温时段违规作业,超时加班等问题,是否按开采方案采取中深孔、分台阶方式开采,并做好夏季高温、台风等极端天气环境下的应急工作。
3、冶金等一般工贸行业。重点整治在液氨制冷、可燃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和机械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夏季高温期间的重点隐患及超时加班、高温冒险作业、不及时发放防护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液氨制冷企业要进一步巩固液氨专项整治的成果,对去年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项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到位;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继续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要求,检查整治到位。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进行检查。喷涂作业场所,检查企业执行《喷涂作业安全规程》(GB/T 14441-2008)情况,制定并执行本企业喷涂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情况,重点检查电器设备防爆防静电情况,作业场所隔离及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配备情况等内容。机械加工作业安全,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操作规程,并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总之,要按照省局市局下发文件开展“三场所、两企业”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4、企业用电。重点检查主变、高压开关柜、进出线路(电缆)、母线等主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专线用户线路通道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存在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安全隐患;重要电力用户外部线路情况;检查设备污秽情况,要求对污秽区的设备进行清扫,防止污闪;检查设备“五防”(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防止带接地线(接地闸刀)合闸、防止人员误入带电间隔、防止误分合断路器、防止带电挂接地线(合接地闸刀))的要求是否完备。检查重要用户电源配置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自备应急电源装置运行情况,检查用户自备应急电源有否防倒送电措施;检查用户对重要负荷有否采取必要的非电保安措施,检查用户配置的非电保安措施是否满足安全需要;检查用户电工是否具备电网作业许可证,对于专线用户变电所值班人员还应具备调度资格证,并检查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针对夏季雷电较多,应检查用户防雷装置有效性情况。
(二)建设工程领域安全整治。
1、检查建设工地高温时段是否按规定避峰作业,防中暑中毒等劳保用品是否发放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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