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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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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4-11-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塘雅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全镇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金华市金东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金华市金东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塘雅镇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分级标准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具体见附件1。
1.5 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及时进行监测、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镇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
1.5.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尊重和依靠科学,重视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范、处置的科研和培训。加强与相关部门、相关行业和机构的合作,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组织、动员公众广泛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镇政府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镇长担任,副组长公共卫生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镇班子成员和学校及医疗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参照镇政府相关文件。
主要职责:1、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实施、领导和协调工作;2、成立专家组和专业应急处置队伍;3、对各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 专家委员会
镇政府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委员会,具体人员组成参照镇政府相关文件。
主要职责:1、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响应措施提出建议;2、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提出建议;3、参与制订、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4、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5、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意见。
2.3 各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医疗救援、流行病学调查、消杀、检验检测、卫生监督等专业处置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参照镇政府相关文件。医疗单位应组建相应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领导小组与应急处置小组。
主要职责:
(1)医疗救援组:开展病人诊断、报告和救治工作。
(2)流行病学调查组:及时开展灾情、疫情的快速评估、监测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工作,提出科学防治策略和措施。负责各类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3)消杀组:负责组织实施媒介生物监测,指导开展消毒、杀虫、灭鼠工作。
(4)检测检验组:负责样品的采集和检验,并在最短时间内报告检验结果。
(5)健康教育组:编写、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卫生宣教,配合新闻媒体做好公众宣传,必要时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6)卫生监督组:对事件发生地的饮用水、医疗废物、环境卫生以及各单位的疫情报告、消毒等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7)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物资、通信、交通保障以及应急处置人员生活保障工作。
(8)各医疗机构应急处置小组:落实病例救治、监测、采样、疫点消杀、群众健康教育等工作,并协助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3 监测和预警
3.1 监测
建立与国家、省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网络、传染病监测网络、实验室监测网络以及举报电话。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3.2预警
3.2.1预警要求
镇政府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报体系的建设,建立常规监测数据库和科学分析制度,提高预测、预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镇政府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数据信息及时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估,对辖区内发现并确认的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和预警级别。各医疗卫生单位若发现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应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
3.2.2预警级别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特大、重大、较大、一般4个预警级别。
3.2.3预警方式与方法
(1)方式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等,预警分内部预警和社会预警两种。内部预警是针对卫生系统内部和政府相关部门,主要目的是增强预防措施,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社会预警针对社会公众,主要目的是增强群众自我防病能力。区卫生局应将属于较大、重大、特大预警级别的(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意见及时报告区政府批准。
(2)方法 内部预警采取文件、通报、会议和培训等方法。社会预警一般通过新闻媒体以通告或公告形式发布。预警信息一般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4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和程序
4.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全镇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立即启动本预案。
4.2 应急响应程序
4.2.1判定 镇政府及时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初步判断事件的类型、性质和等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4.2.2启动 经专家委员会确定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后,由镇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宣布启动本预案,进入应急状态。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应急处置小组和相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应急措施
5.1 报告
5.1.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各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为责任报告人。
5.1.2报告范围
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可能构成或已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总共11类35项,详见附件2。
5.1.3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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