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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江东镇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2021-08-10 金东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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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政〔2015〕47号

  • 发布日期:

    2015-09-1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区江东镇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5-09-18 15:56 信息来源: 江东镇 访问次数: 字体:[ ]

 

 
 
 
江政〔2015〕47号
 
 
金东区江东镇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
 
为淘汰改造我镇高污染燃料锅炉,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浙政发〔2013〕59号)、《金华市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和《金华市金东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7)》及《金东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实施方案》金区政办发〔2015〕66号文件精神,结合江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促进和谐发展为目标,在全镇启动实施“煤改气”工程,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减少煤炭等高污染燃料使用,着力削减我镇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努力提升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采用集中供热或实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改造方式,于2015年底前完成我镇范围内约1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并根据淘汰改造时间给予差别化补助,鼓励扶持企业提前实施淘汰改造。突出禁燃区建设,我镇市区二环以内区域、低丘缓坡区块为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全面淘汰燃煤、燃油、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以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整体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江东镇范围内。1、禁燃区范围内淘汰燃用煤炭、重油、可燃废弃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等高污染燃料的工业和生活锅炉、熔炉、窑炉、煤气发生炉、茶水炉(简称五炉)。2、禁燃区范围外淘汰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等。
三、实施步聚
(一)摸排核实阶段(2015年7月30日前)
根据区发改局、质监局提供的锅炉清单,对本辖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各单位按要求填报五炉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28日前报镇工商企业服务中心,工商企业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区发改局、质监局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8月-2015年11月)
区发改局牵头经商局、质监局、环保分局等负责对我镇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实行分类处置:已停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须在2015年11月15日前拆除到位。违章建筑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锅炉房占地属于低效利用土地的,暂停办理低效土地利用),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拆除到位。“三合一”企业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拆除到位。未经审批的高污染燃料锅炉,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拆除到位。高污染燃料锅炉改为电锅炉的,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整改到位。目前不具备条件暂无法改为天然气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允许使用天然气储气罐。学校、医院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改,必须在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禁燃区内其他符合标准企业内的高污染燃料锅炉,一律改为天燃气、蒸汽或电锅炉,不允许改为生物质或油锅炉。
(三)验收阶段(2015年12月)
按照年度计划任务,每月定期对已整改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组织验收,并填写月报表;每季度进行工作总结。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2015年12月下旬组织年度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显之      
副组长:靳建立
成 员:陈德伟 曹文学 王建跃   骆 鹏   方 骞
        方立军 俞佩玉
统筹推进全镇锅炉整治,办公室设在安监所,具体实施全镇范围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
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关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等存在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情况的,要带头整改,做出表率。
(三)加强政策保障
在整治期间,对直接拆除及拆除后改造的,经验收合格,凭验收资料按标准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在违法建筑内、“三合一”企业内和未经审批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拆除后不享受财政补助。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治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淘汰,取消企业锅炉改造的财政资金补助资格。区环保分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对污染物排放浓度或者总量超标的,按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同时超标的,按标准加两倍征收排污费。
(四)确保整治安全。
严格落实先计划、后整治、先拆除、后安装、先验收、后使用的程序,按照《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标准,由具备锅炉安装资质的单位,统一实施整治,确保安全,保证质量。
 
附件:
         1、江东镇锅炉使用情况调查表
2.江东镇在用停用锅炉统计表(区发改、质监局提供)
         3.金东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改标准要求
         4.金东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补助政策及操作办法
        
 
 
江东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2
 
 
                                                           
江东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2印发 


附件1
江东镇锅炉使用情况调查表
单位(盖章):
法人
电话
五炉
燃料
设置登记地址
锅炉型号
蒸发量
使用
情况
备注
 
 
锅炉□
熔炉□
窑炉□
煤气发生炉□
茶水炉□
煤炭□
重油□
可燃废弃物□
生物质燃料□
 
 
 
在用□
停用□
 
 
 
 
 


附件2
江东镇在用停用锅炉统计表(2015年6月)
序号
使用单位名称
地址
锅炉型号
燃料种类
蒸发量
备注
1
金东区江东武江酒厂(宏达助剂厂)
江东镇卢村
LHC0.25-0.4-A
0.25
在 用
2
金华市爽歪歪食品有限公司
江东镇工业区
DZL4-1.25-A
4
3
金华市金东区星诺洗衣房
江东镇贾村
LHG0.5-0.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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