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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5-12-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部门:
根据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金人社发〔2015〕1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28日,在全区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专项检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服装皮革加工、餐饮服务等传统行业企业和“低小散”劳动密集型企业、作坊。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二、工作安排及步骤
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及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6日)。通过媒体宣传以及送法律知识上门、设立维权告示牌、张贴和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咨询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宣传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法制环境。各镇乡(街道)要通过广泛宣传,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对2015年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执法检查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月25日)。区人力社保、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和各镇乡(街道)要组织检查组,集中力量对所属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期间,区人力社保局等8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赴各镇乡(街道),对各镇乡(街道)贯彻区委区政府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分析总结阶段(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1月28日)。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次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及时将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经济新常态下欠薪形势的复杂性、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紧迫性,及早采取各项举措,主动开展专项检查,严密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里专门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镇乡(街道)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协调,及时处置。区人力社保、公安、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要结合我区实际在建设等领域建立相关部门合署办公、联合处理的协作机制。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相关职能部门、镇乡(街道)要依法严肃处理,共同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善于发现、总结用人单位欠薪原因、表现形式等特点,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和已有长效机制,创新检查处置方法,依法惩处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欠薪逃匿案件、欠薪极端事件、欠薪涉及10人(含)以上涉资性事件等,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依法处理。
(三)及时报告。各镇乡、街道要切实落实企业欠薪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本辖区内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对于企业连续2个月以上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要及时报告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发生欠薪重大事件的,要在8小时内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涉及欠薪50人以上或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以及以极端方式讨薪的重大事件,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2015年12月1日至2月6日期间,对欠薪情况要实行“零报告”制度(见附件),每天16时前将当日欠薪及处置情况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隐瞒不报,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镇乡、街道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本地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15年12月31日前将截止到2015年12月30日本地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6年1月28日前将本地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志明 联系电话:82171833)
附件:1. 金东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2.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3. 欠薪及处置情况“零报告”表
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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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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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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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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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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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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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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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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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
2015年11月30日
抄送: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区府办、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金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公民常务副区长
附件1
金东区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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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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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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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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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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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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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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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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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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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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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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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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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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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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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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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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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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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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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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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平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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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总工会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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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新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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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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