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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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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17〕7号

  • 发布日期:

    2017-02-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10:06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各镇乡(街道)、区消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    

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当前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深化重点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区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稳定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近期省市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立足我区当前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抓住重点、精准发力,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集中整治一批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打击一批情节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停产整顿一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场所),严厉惩处一批消防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工作组织    

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经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消安委)研究,决定成立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贾军晖任组长,区府办副主任夏志坚、金东公安分局副局长傅少华、金东消防大队大队长李胜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消安委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金东消防大队),由李胜任办公室主任,金东消防大队副大队长贾群增任办公室副主任,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统筹推进全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及工作分工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职责的意见》(金区委〔2015〕16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分工如下:    

(一)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牵头部门为金东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督促业主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技术改造,确保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    

(二)各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牵头部门为区教育局(文体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辅导站等教育机构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疏散逃生演练。    

(三)社会福利机构。牵头部门为区民政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社会福利企业、福利机构、救助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四)医疗卫生机构。牵头部门为区卫计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医疗卫生系统消防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医疗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五)公共娱乐场所。牵头部门为金东公安分局、区教育局(文体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公共娱乐、网吧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六)宗教活动场所。牵头部门为区民宗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七)建筑施工工地。牵头部门为区住建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施工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八)星级宾馆、旅游景区。牵头部门为区旅游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旅游行业系统的排查整治,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星级宾馆、景区,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改正。    

(九)客运、货运单位。牵头部门为区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客运、货运企业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演练培训。    

(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牵头部门为区安监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    

(十一)各类市场。牵头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各类市场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各市场主体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十二)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村落。牵头部门为区教育局(文体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文物古建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村落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摸清火灾隐患,掌握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建立消防设施清单和隐患清单,并制定隐患整改计划。    

(十三)民宿(农家乐)。牵头部门为区农办,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辖区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十四)规上企业。牵头部门为区经商局、金东消防大队,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所属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督促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十五)林业单位和森林。牵头部门为区农林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林业单位和森林消防安全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各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牵头部门为金东消防大队,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督促开展户籍化建设,加快建立微型消防站。对各级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定期上门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十七)城乡供电设施及电气火灾防范。牵头部门为金东供电局,配合单位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辖区城乡供电设施消防安全隐患,抓好电力技术人员、重点工种业务培训、持证上岗、履职履责,开展用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八)电动车火灾防范。牵头部门为各乡镇(街道)。各镇街道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依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做好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和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十九)规下企业及各类小场所。牵头部门为各乡镇(街道)。负责排查整治本辖区规下企业及各类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单位负责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二十)住宅小区及居民楼。牵头部门为各乡镇(街道)。负责住宅小区及居民楼的排查整治,对住宅小区电气线路、物业管理进行集中整治、业务指导,并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全力消除消防车道被占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消防设施损坏缺失、消防设施故障瘫痪等火灾隐患。    

五、工作步骤    

从即日起至5月底,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至2月底)。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全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以查为主、查改结合,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同时,积极动员广大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和辅警、乡镇(街道)干部、网格干部和网格员、平安巡防队员、志愿者深入一线,上门入户,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做到不漏一个社区(村)、不漏一个单位(场所)、不漏一栋建筑。全面动员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进行普查,分门别类制定任务清单,找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力量攻坚。    

第二阶段(3月1日至4月底)。以查漏补缺、严打严治为主线,全力补齐消防安全短板。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检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突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执法检查,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要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专家会诊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操作人员未持消防职业资格证上岗、单位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等五类消防违法行为。要定期开展检查指导,查火灾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查消防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进一步巩固成果,提升成效。    

第三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全员发动,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单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关的关到位。    

第四阶段(5月21日至5月底)。全面总结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固化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兼顾。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地、本行业(系统)实际,合理安排工作,统筹推进各类消防专项行动,防止敷衍了事、顾此失彼。各级领导要亲自协调、亲自研究、亲自督办,带头深入一线加强指导检查,督促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    

(二)强化督导,稳步推进。本次行动情况将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警示通报或约谈,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各单位也要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责任落实、落地。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推动新闻媒体集中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全民消防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统筹,条块结合。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合理统筹各项工作,将本次专项行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重点工作和基础工作有机结合,精准把握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科学制定工作推进表,有条不紊推进该项工作。2月22日前,区消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将本单位大排查大整治联络员统计表(具体见附件1)书面传真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82190118),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以下邮箱:jindongxiaofang119@163.com 。另外,每月28号(从本月起算)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本月工作情况,并报送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与汇总表(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上述材料请发至以下邮箱:jindongxiaofang119@163.com,联系人:贾群增,联系电话:89117114。    


附件:1.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联络员统计表    

2.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    

3.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汇总表    

4.检查要点及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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