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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2021-08-10 金东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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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

  • 发文字号:

    金区政办〔2018〕54号

  • 发布日期:

    2018-08-1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8-16 15:00 信息来源: 区府办 访问次数: 字体:[ ]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15

 

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对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和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要求提升工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拓展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培育工业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有关决策部署,遵循以整治促提升、以集聚促转型的总体思路,按照因地制宜、规模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以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契机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为机制,以土地高效利用、拓展小微企业发展空间为目的积极创优化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平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招引集聚一批高成长、高质量的小微企业,优化我区工业产业布局。

(二)主要目标

力争三年(2018-2020年)内,全区成小微企业园10个以上,建(改建)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60万平方米以上,招引整合150以上小微企业入园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管控

根据《金东区工业园区二次开发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各乡街道)要将小微企业园建设作为园区二次开发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各自地理区位、用地空间、产业现状、企业需求情况,在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划、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科学论证确定小微企业园布局和选址;在2018年底前各乡镇(街道)要按各自目标任务确定10个小微企业园的具体选址、用地及建设规模、开竣工计划等小微企业园区的建设规划设计要符合以下标准:以制造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园区用地容积率应达到1.4上(工业地产项目建筑容积率上限2.5,建筑密度不低于35%(工业地产项目不高于50%,厂层数应达到4以上(工地产项目建筑高度上限35,其中基础配套设施可放宽至50相对集中绿地不小于总用地的5%,原则上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7%的比例。合理规划生产、展示、仓储、物流、办公、住宿、停车等功能区块各区块布局设计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

(二)规范项目备案审批

小微企业园区开发建设单位须按总体设计要求制订项目建设方案并填报《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建设方案需明确小微企业园区建设选址、功能布局、建筑规模、容积率、厂房结构、配套设施、投资规模、产业定位、招商方案、效益指标、建设进度计划和园区运营管理等内容。由乡镇(街道)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初审后报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发改、经商、住建、国土、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审核提交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由在乡镇(街道)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约定开发建设要求

(三)创新开发建设模式

以工业园区二次开发为契机,充分运用收回一批、改造一批、转让一批的措施积极谋划、稳妥推进土地盘活,拓展小微企业园建设空间。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用工业地产、企业自建、村级物业等多种模式激发民间投资热情,引导民间资金投资创新开发建设小微企业园。创新园区配套服务功能集成融合,借鉴微城市理念,同步建设集研发办公、住宿餐饮、休闲娱乐、仓储物流、金融服务、智慧管理等功能小微企业园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

(四)加强园区运营管理

小微企业园区开发建设必须要注重产业发展定位,要立足我区产业实际,以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环保节能、电子信息产业以及总量排名靠前的装备制造、金属制品、橡塑制品三大传统优势产业为主导,并以主导产业的产业链延伸和配套产业为兼顾来定位规划我区小微企业园区产业发展。

微企业园要加强规范化运营管理。经审定备案的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应在审定备案之日起个月内成立职责明确、制度完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公司)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园区的招商、物业管理、企业入园和退出机制的实施、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统计纳税和服务企业等事项。

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机构为园区运营管理的实施主体,必须严格执行《金东区小微企业园企业准入办法》(见附件3定期将有关园区的运营情况上报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镇(街道)要加强辖区内散乱企业的整治力度,加强辖区内企业产业链配套小微企业的招商,强与园区运营机构共同在企业入园条件设定、企业评价差别化政策落实企业退出等方面关口,确保整合集聚一批低消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科技型、创新型的微企业,到2020实现招引整合150家以上小微企业入园发展。

(五)集成政策提质增效。

小微企业园区开发建设管理是一项涉及土地、规划、程建设、基础配套、安全环保、产业发展、运维评价等政策审核审批事项较多的系统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相关的政策梳理涉及审核审批事项的要重构流程、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有关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扶持奖励政策要突出重点、细化条款,重点对开发建设单位、运营机构和入园企业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扶持奖励。采用工业地产模式开发建设的小微企业园区项目,产权销售及不动产权属登记参照房地产管理模式办理。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在区经商局,负责全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审核备案、工作协调、政策落实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紧盯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根据供地、开工、竣工、入驻、达产五个环节,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小微企业园建设顺利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要统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历年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指标,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用地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搭建平台,引导国有商业银行、地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园区建设以及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在小微企业园区项目初审、审核、审定及施工建设、竣工验收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能评、环评、安评、水利等行政审核审批事项,区发改、经商、住建、安监、国土、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部门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最多一百天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小微企业园项目动态跟踪机制,牵头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督查考核。小微企业园建设作为工业园区次开发重要内容,列入街道年度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靠前服务,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推进小微企业园工作成效显著、示范突出的乡镇街道,区政府予以通报奖励。

)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引导和监督作用,利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媒体、园区媒体多位一体的宣传手段,及时公布小微企业园企业相关信息。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切实营造小微企业园建设的良好氛围。

 

附件1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三年计划安排表

2、金东区小微企业园认定细则(含申报表)

3、金东区小微企业园企业准入办法

4、金东区小微企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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