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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7037764778857/-02466
-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0-03-0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东防指〔2020〕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检查
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
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
根据省防指、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浙防指〔2020〕2号)和金华市防指、金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防汛防台汛前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金市防汛〔2020〕1号)的要求,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隐患,保障度汛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防汛防台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认真组织区域内防汛防台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区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防汛防台检查。
(三)区防指将组织人员对重要责任主体、基层防汛体系等组织重点复查。
二、检查内容
(一)防汛防台体制机制情况
1.防汛防台组织指挥体系。防汛防台指挥机构组建与调整情况;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防汛防台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包括人员按机构改革要求充实调整到位、成员单位职责、资金保障、培训(计划)和宣传等。
2.“一个口子”统筹协调机制。按照防指职能定位,预警发布、应急响应、信息报送、抢险救援、物资调拨等“一个口子”统筹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和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情况;应急指挥平台市、县贯通和防汛指挥决策、防汛值班、信息报送、视频会商等信息化系统支撑情况。
3.属地管理责任机制。严格落实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责任制;各级防指及其成员单位按权限负责公布防汛防台责任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并接受社会监督等情况。
(二)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提升工作进展情况
1.风险隐患排查。按照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要求,动态更新风险隐患清单等风险隐患排查巡查制度建立情况;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区域划定、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划定和隐患点排查识别、城镇内涝风险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的“风险识别一张图”情况。
2.“一预案一规则一指南一案例”。汛前县、乡两级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情况,县级防指的工作规则、指南编制情况,总结汇编当地灾害防御案例库情况。
3.综合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覆盖地质灾害、小流域山洪、城镇内涝、流域性洪水等易发区、高风险区和重要隐患点的自动化监测网络建设情况,地质灾害、山洪、城镇内涝等预报预警系统建设情况。
4.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物资保障。专业救援队伍、社会救援力量培育和救援装备配备情况;按照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能力储备分类,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及储备情况;应急物资紧急采购、调拨和共用共享机制建设情况。
(三)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要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9〕13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通知》(浙防指〔2019〕2号)《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19〕27号)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做到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工作“六个有”,村(社区)避灾自救“七个一”,不断提升基层“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
1.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防汛防台组织及责任落实,各类基层防汛责任人、巡查网格员等信息及时更新并录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管理平台。
2.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村级预案图表化)修编,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的基础上,重点标示山洪灾害易发区、沿江沿河及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危房(切坡建房)等防汛重点要素,以及水利工程、重要基础设施、人员转移路线、物资仓库、避灾场所等要素,配有防汛网格责任人信息表,标注实施人员转移的启动标准和预警信号。
3.危险区域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制定、逃生转移路线警示牌设立、符合避灾安置的场所和设施建设等情况;已建的监测预警设备运行可靠、责任人落实,防汛重点乡、村的应急广播、卫星电话、应急发电机、排水泵等重要应急设施物资配备到位以及操作人员熟练运用情况。
(四)重点行业隐患排查。
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部门职责,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制定检查方案,在本行业组织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
应急管理部门要重点检查尾矿库、堆渣场、危化品生产存储点、人防工程、应急避灾场所、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
区水务局要重点检查水库山塘、防洪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山洪易发区、在建水利工程及度汛方案、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和水利抢险救灾物资队伍;
自然资源部门要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风险区、不稳定斜坡、在建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应急救援专业技术支撑队伍;
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检查农家乐、渔船、涉渔“三无”船只等;
建设部门要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简易工棚、城市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在建涉水工程及度汛方案、城镇内涝监测预警、城镇防洪排涝预案等;
交通部门要重点检查涉水交通工程、内河航道、码头、船只、在建涉水工程及度汛方案等;
文化旅游部门要重点检查涉水景区景点等;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防汛检查工作。
三、检查要求
(一)各部门各乡镇要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排除。
(二)要按照部门乡镇自查、区级复查、省市级督查的原则,乡镇自查要做到有防汛任务的村(社区)全覆盖。要对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要问题隐患分级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完成决不放过。对不认真排查隐患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三)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防指成员单位进行自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于3月11日前将检查开展情况、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附件1)、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检查表(附件2、附件3)、整改措施以及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区防指;区防指成员单位于3月11日前将检查开展情况、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附件4)、整改措施报区防指;第二阶段3月12日至3月25日区防指、区应急管理局组织复查;第三阶段3月中下旬省、市防指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
(四)区防指将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和区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检查情况的汇报。
联系人:傅笑天; 联系电话:82191730;
传 真:82191780。
附表:1.各乡镇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2.区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3.各单位防汛隐患动态管理清单表
4.台风洪涝灾害科学防控能力提升工作进展情况汇总表
5.区防指成员单位可调用大型防汛抢险设备情况表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9年2月28日
各乡镇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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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人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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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处数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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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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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
隐患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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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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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办单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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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层责任人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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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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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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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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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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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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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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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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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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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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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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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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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落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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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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