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综执〔2020〕5号
2020年度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静音护考”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为确保金东区辖区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20年“静音护考”工作的2号通知》文件精神,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中高考期间“静音护考”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目标
以创造“整洁、安静、舒适”的环境为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中高考之前有效控制和解决中高考期间校园周边环境秩序问题,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秩序防治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努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二、整治时间
6月10日至7月10日
三、整治重点区域
各考点周边(金东区中高考考点见附表3)
四、步骤与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0日起)
金华市中考时间为6月26日至27日,高考时间为7月7日至10日。各中队要进行广泛宣传,在辖区主要噪声源及其周边分发、张贴《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二)整治实施阶段(6月18日至7月10日)
1.开展噪声扰民整治。中高考期间,各考场周边建筑工地均禁止施工作业,坚决制止商家使用高音喇叭,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电机等噪声,夜间建筑施工噪声,娱乐场所噪声等噪音扰民行为。
2.开展占道经营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沿街店家店外占道经营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强化对各考点周边早市、夜市、食品摊点占道经营行为的管控,对可能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行为,及时进行疏导和制止。及时劝离考点周边散发小广告、非法招生、商业宣传等行为。
3.开展考点周边人行道秩序整治。加强对学校周边区域及人行道提高巡查频次和时间,严厉打击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占压盲道等行为;考试期间对占用人行道的车辆进行疏导、分流,做到整齐有序,保证行人的通行安全。
(三)整治总结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
1.查漏补缺,妥善解决整治后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后续管理做好部署。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高考关系着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尤其是今年由于疫情的影响,对考生心理影响会比往年较大。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完成好中高考环境秩序保障任务,努力为广大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成立以傅得余副局长为组长,多湖中队、商务区中队、东孝中队、傅村中队、源东中队、孝顺中队、曹宅中队、澧浦中队、鞋塘中队、综合办、政工科、综合业务二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明确分工责任。各考点所在中队为第一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勇于担当,按照行动方案组织落实好本次“静音护考”专项整治具体行动。要主动与辖区考点对接,明确各地考点具体安排,预先做好保障工作;要协同环保部门做好噪声检测,加大噪音超标行为的查处力度;考试期间,考点周边执勤人员要主动与学校对接,及时处理师生反映的问题。综合办要做好相关后勤保障工作,政工科负责专项督查考核,综合业务二科做好业务指导、资料汇总、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加强监管处置。中高考期间,加强投诉值班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及时依法予以查处。考试前对各考点周边单位、商家加大宣传力度;考试前一天,执勤队员提前到考场周边熟悉场地,查找问题,及时解决。中高考考试期间,要求每个考点安排2名执法队员、1辆执法车蹲点执勤,执勤队员提前1小时到各考点办公室报到,并在考点周边开展巡查;加强考点周边的巡查,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电话,对产生环境污染的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中队要做到边整治边收集和积累相关工作数据、工作图片、影像资料,整治工作完成后,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第一时间上报综合业务二科,综合业务二科及时上报市局相关处室。
附件:1.2020年()月考试期间“静音护考”情况统计表
2.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3.金东区2020年中、高考考点
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