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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程序: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金东区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20-07-0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属相关部门: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金东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6日
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金东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方便居民生活,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金政办发〔2019〕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以房屋安全为前提,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作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的重大民心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住房综合品质和群众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行“业主主体、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
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良好氛围;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成合理可行且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造方案;逐步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三、工作目标
按照“政策引路、试点先行”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简便、高效、可操作的管理与服务机制。
加装电梯工作目标以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数,由加梯办分解至各乡镇(街道)负责完成。各乡镇(街道)选取的加装电梯房屋应当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四、工作机制
(一)区级领导机制
成立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加梯办),组长王新永,副组长孙岳彪,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局等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指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区住建局,负责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二)属地协调机制
为积极做好居民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工作,各街道成立组织协调小组,并设置专职联系人,要求在6月20日前将小组成员报加梯办。组织协调小组要做好居民协调、引导以及初步审核等工作,因地制宜推进试点项目。
(三)联席会议机制
为切实保障加装电梯项目有序进行,建立由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住建、市场监管、供电、各个街道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解决推进过程中的较大难点问题。联席会议由加梯办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
(四)部门联动机制
加装电梯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为高效推进该项工作有序进行,建立横向职能部门的联动机制。各个职能部门应委派专人负责项目的联合审批、验收等工作,配合工程各个工作环节的顺利推进。
五、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各街道、社区派专人对所属辖区内无电梯住宅小区房屋结构、业主加装意愿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梯工作,选取满足申请条件且居民意见高度统一的作为备选。
(二)组织协调
由区加梯办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供水、供电、排水、供气、通信等公共事业部门,对试点项目进行协调。
(三)项目实施
项目核发许可后开始实施,业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做好全程质量安全监督,确保安全、有序地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四)后期运营管理
按照业主主体的原则,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相关安全、消防责任由申请人负责。申请人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物业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街道和社区对加装电梯的运营管理做好监督指导。
鼓励申请人将加装电梯的建设、安装、运营委托同一家企业一体化施行。
六、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及维护管理所需要的资金来源以业主自筹为主,对符合条件的区政府给予不超过15万元/台标准补助。具体资金申请、使用、管理见附件1。
(二)安全保障
通过事前专业论证、设计,事中专项施工、监理及验收,事后特种设备检验登记等一系列工作,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和安全规范进行,以确保加装电梯项目的安全顺利推进。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操作流程
3.授权委托书(样本)
4.金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范本)
5.金东区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信息汇总表
6.金东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
附件1
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快推进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金政办发【2019】84号文件精神及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金东实际,制定本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我区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其加装电梯区政府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方法和管理要求等按本办法执行。
二、补助原则
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三、补助标准
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分摊应根据业主所在小区(楼幢或单元)民主协商确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按照不超过15万元/台的标准补助给申请人。
四、补助程序
(一)补助申请程序。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加装电梯申请人填写《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加装电梯申请人)补助申请表》(附表3),并报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加装电梯申请人申请填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汇总表》(附表1)、《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明细表》(附表2),并将特种设备检验报告、联合审查会议纪要与申请表格(一式三份)等资料报区住建局房产物业科,提出补助资金申请。
(二)审核拨付程序。区住建局定期汇总上报经区财政局审批同意后,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拨付给加装电梯申请人。
加装电梯申请人应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建立“加装电梯资金公共账户”,由全体加装电梯出资业主共同监督管理,并报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用于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的拨付与领取。
五、其他规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制定加装电梯资金补助拨付规定,并加强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肃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
附表:1.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汇总表
2.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明细表
3.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加装电梯申请人)
补助申请表
附表1
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
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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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时间 |
电梯数量(台) |
社区(个) |
资金补助申请 总金额(万元) |
月 日至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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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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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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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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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区住建局、区财政局、乡镇(街道)各执一份。
附表2
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
序号 |
项目地址 |
所属社区 |
层数 |
竣工 时间 |
总造价(万元)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编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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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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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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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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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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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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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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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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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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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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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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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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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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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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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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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明细表
乡镇(街道)(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总造价为加装电梯土建及购置电梯等费用,不包括管线迁移费用。
2、本表一式三份,区住建局、区财政局、乡镇(街道)各执一份
乡镇(街道)(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3
金东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加装电梯
申请人)补助申请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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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乡镇(街道) 路 小区 幢(号) 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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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层数 |
总户数 |
出资人数 |
房屋性质 |
总包单位 |
合同价款(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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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信息 |
品牌 |
型号 |
结构(平层、错层入户)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编号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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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 贴金额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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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账 户信息 |
经加装电梯全体出资人同意,加装电梯补贴资金拨付至以下账户,并授权办理加装电梯资金补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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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 加梯资金公共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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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装电梯出资人签名确认 |
房号 |
业主签名(按手印) |
房号 |
业主签名(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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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 申明 |
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内容准确性负责,自愿承担虚报、瞒报、造假等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业主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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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街道) 审核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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