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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计划
局属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我局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及全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桐乡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及市委、市府的工作大局,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打造“平安桐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切实推进医药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是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每个药监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今后五年中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和培训《宪法》、《公务员》、《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药监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运用有效载体、丰富多彩的形式,面向社会、面向药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并深入到广大群众中,使广大群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有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法制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权益。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示范户的作用,不定期开展“送法下乡进农户”活动,将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送到文化示范户,使农民有充足的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资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方面的法律素质,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有利时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的法制文化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加强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加强辖区内药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检查。规范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保证药械质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劣药械的行为,加大对专科药品和广告药品的抽检力度,规范药械广告发布行为,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有效梳理举报线索,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的作用,完善与公安、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移送机制,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械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全局干部职工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全市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以及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二)要求:
1、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培养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着力提高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能力,切断伪劣药械的来源和流通渠道,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四、实施步骤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6年初——年底)
1、制订本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召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动员会。
2、建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员。
3、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制及相关工作制度。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10年6月)
1、每年制订工作目标和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并狠抓落实。
2、围绕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结合桐乡实际,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有效地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7月至年底)
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认真回顾总结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迎接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完善和落实相应的工作制度。 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利用法制宣传橱窗、街头电子屏等固定法制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普法二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新载体,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工作部署和工作方式,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局属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我局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及全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桐乡市委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及市委、市府的工作大局,按照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打造“平安桐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全市公民食品药品方面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切实推进医药领域依法治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是药监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每个药监工作者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今后五年中要进一步组织学习和培训《宪法》、《公务员》、《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药监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深入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以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
2、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为为重点的法制教育,运用有效载体、丰富多彩的形式,面向社会、面向药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并深入到广大群众中,使广大群众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有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民法制意识,切实保护自身的权益。充分发挥农村文化示范户的作用,不定期开展“送法下乡进农户”活动,将食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和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送到文化示范户,使农民有充足的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资料,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方面的法律素质,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积极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周、宣传月、纪念日等有利时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的法制文化活动;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有效途径。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范行政权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加强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加强辖区内药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和零售企业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检查。规范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使用秩序,保证药械质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销售假劣药械的行为,加大对专科药品和广告药品的抽检力度,规范药械广告发布行为,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有效梳理举报线索,充分发挥公安联络室的作用,完善与公安、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和移送机制,严厉查处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药械大案要案,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全局干部职工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全市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以及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二)要求:
1、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政能力,培养行政执法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观念,切实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加强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着力提高全市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能力,切断伪劣药械的来源和流通渠道,规范药械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
四、实施步骤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至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06年初——年底)
1、制订本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五年规划,召开“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动员会。
2、建立“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科室和相关责任人员。
3、修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责任制及相关工作制度。
(二)实施阶段(2007年1月——2010年6月)
1、每年制订工作目标和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并狠抓落实。
2、围绕省、市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结合桐乡实际,组织开展法制培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工作,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有效地规范和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饮食用药安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7月至年底)
对照规划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认真回顾总结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迎接检查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完善和落实相应的工作制度。 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利用法制宣传橱窗、街头电子屏等固定法制宣传阵地,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总结普法二十年来的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新问题,开拓新思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形式、新方法、新载体,改进和创新工作观念、工作措施、工作部署和工作方式,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
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