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经中共桐乡市委宣传部、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桐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为进一步规范“菊花奖”奖励工作,特制定《桐乡市群众文艺“菊花奖”奖励办法(试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表演活动,为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我市群众文化水平,推进文化名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经中共桐乡市委宣传部、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桐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研究,为进一步规范“菊花奖”奖励工作,特制定《桐乡市群众文艺“菊花奖”奖励办法(试行)》,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文艺创作和表演活动,为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我市群众文化水平,推进文化名市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附件:桐乡市群众文艺“菊花奖”奖励办法(试行)
中共桐乡市委宣传部
桐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桐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桐乡市群众文艺“菊花奖”奖励办法(试行)
2003年,桐乡市设立了群众文艺“菊花奖”,至今已经举办了三届文艺汇演,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为进一步繁荣我市城乡群众文艺,鼓励群众文艺创作演出,完善我市群众文艺创作奖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设立本办法,旨在鼓励我市的群众文艺创作热情,鼓励出人才、出作品、展现群众文艺创作表演成果、同时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我市的群众文化水平,以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鼓舞、激励全市人民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文化名市创建步伐,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汇演节目要求
汇演节目要求自创(不得抄搬)、自排、自演(不得外请演员),适宜舞台表演、群众喜闻乐见及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包括戏剧、小品、相声、曲艺、声乐、器乐、舞蹈等均可。节目内容格调高雅。
三、参演办法
以各镇(街道)和系统、部门为单位组织选送。各选送单位应在初评的基础上,于规定时间前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和较高艺术水准的文艺节目,并填写好《桐乡市群众文艺菊花奖汇演节目申报表》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文联将对选送的节目预审后,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便节目加工提高。
四、设奖和评奖办法
1.汇演设菊花金奖、菊花银奖、菊花铜奖、优秀创作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1000元,可略做调整。
2.评奖采用专家评分当场揭晓的方式。事后发现有抄搬、外请演员等不符合节目要求情况的,取消评奖资格。
3.专家评委全部邀请省、嘉兴市的专家担任。
一、指导思想
设立本办法,旨在鼓励我市的群众文艺创作热情,鼓励出人才、出作品、展现群众文艺创作表演成果、同时丰富城乡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我市的群众文化水平,以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鼓舞、激励全市人民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文化名市创建步伐,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汇演节目要求
汇演节目要求自创(不得抄搬)、自排、自演(不得外请演员),适宜舞台表演、群众喜闻乐见及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节目,包括戏剧、小品、相声、曲艺、声乐、器乐、舞蹈等均可。节目内容格调高雅。
三、参演办法
以各镇(街道)和系统、部门为单位组织选送。各选送单位应在初评的基础上,于规定时间前选取1~2个具有代表性和较高艺术水准的文艺节目,并填写好《桐乡市群众文艺菊花奖汇演节目申报表》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科。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文联将对选送的节目预审后,提出指导性意见以便节目加工提高。
四、设奖和评奖办法
1.汇演设菊花金奖、菊花银奖、菊花铜奖、优秀创作奖、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分别奖励8000元、5000元、3000元、1000元、1000元,可略做调整。
2.评奖采用专家评分当场揭晓的方式。事后发现有抄搬、外请演员等不符合节目要求情况的,取消评奖资格。
3.专家评委全部邀请省、嘉兴市的专家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