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大执法监督和火灾隐患整改力度,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持社会安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桐乡市梧桐紫阳大酒店列为2010年度桐乡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桐乡市梧桐紫阳大酒店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整改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2010年4月15日前通过整改验收并销案。梧桐街道办事处作为整改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依法履行消防行政管理责职,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程,确保整改质量。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由市公安、安监、经贸、工商、监察、规划建设等部门负责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督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期限内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火灾隐患的和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一批公布一批,并实行重点督办。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0年度桐乡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10年度桐乡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桐乡市梧桐紫阳大酒店
督办单位:梧桐街道办事处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桐乡市2010年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