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正文

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已失效)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根据桐政发[2017]29号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已经市十四届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桐乡市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

 

  为切实保障专业渔民利益,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妥善解决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实施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条件

  原渔业村国有外荡因公共事业、环境污染、航道升级等原因,影响正常渔业生产的,由渔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经当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以原专业渔业村为单位,由市人民政府收回国有渔业水域使用权,按照本意见实施专业渔民基本生活保障。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列入专业渔业村渔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1.具有原乌镇镇渔业村、濮院镇渔业村、炉头镇渔业村、石门镇渔业村、屠甸镇渔业村、虎啸乡渔业村、晚村乡渔业村、永秀乡渔业村、城南乡渔业村户籍的专业渔民。

  2.原专业渔民户新生、婚嫁等合法迁入的无土地承包权的人员。 

  3.原专业渔业村在部队服现役的士兵(含士官)。

  4.原专业渔业村在读的全日制学校大中专学生。

  5.原专业渔业村的“两劳”人员。

  (二)不列入专业渔业村渔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1.已享受当地农民同等标准土地承包权的人员。

  2.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包括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在编、离退休人员。

  3.其它不允许列入参保范围的人员。

  上述(一)、(二)种对象由市公安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定。

  三、保障办法

  (一)渔民基本生活保障,按照《桐乡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68号)执行。

  (二)基本生活保障参保手续的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的享受、个人帐户及相关业务管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关系处理等,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执行。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8864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