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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档案局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工程实施计划
本局各科室:
根据省档案局有关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工程建设要求,特制定桐乡市档案局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工程实施计划。
一、目标和任务
根据浙档【2008】38号文件提出的到2012年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建成婚姻、土地承包、山林、房产、移民、知青、学籍、公证、破产企业职工等专题的民生档案全文数据库的要求,结合桐乡市馆内和馆外的民生档案及数据库建设实际情况,以及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初步确定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目标为:全面开展民生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和全文数字化,到2011年,完成馆内婚姻、房产(地籍)、移民、知青、学籍、公证等专题的民生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加强对馆外民生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的业务指导,在馆内外实施推广《浙江省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推荐)格式(试行)》,尽量统一格式,实现馆内外民生档案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二、建设范围和实施步骤
市档案局(馆)在对馆内和馆外民生档案情况和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先期建设婚姻、房产(地籍)、移民、知青、学籍、公证等6类民生档案信息专题数据库。馆内部分,今年先建设婚姻、知青、公证三类,其中婚姻是在原来已建数据库的基础上进行补充。其余几类在以后再逐步开展建设。馆外部分,今年着重开展调查摸底,同时推广《浙江省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推荐)格式(试行)》。平时结合业务指导、年检,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规范民生档案专题数据库。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市档案局、馆制订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工程实施计划,纳入数字档案馆建设规划,指导督促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工作。
2、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经费与数字档案馆建设工程经费配套,纳入财政专项经费预算。
3、加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执行推广省档案局《浙江省民生档案信息基础数据库结构与交换(推荐)格式(试行)》等技术规范标准,针对当前本地特殊的、急需解决问题的研究,制订本市有关规范标准,确保资源格式统一、数据规范、长期可读、便于共享。
桐乡市档案局
200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