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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桐乡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桐乡市2010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做好2010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确保全年电力供应秩序稳定,保障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和嘉兴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一)形势预测
1.全省供用电形势。今年夏季电力供需矛盾依然突出,随着我省经济形势的逐渐转暖,电力需求持续增长,预计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省内统调发电能力为3150~3240万千瓦左右,目前已基本落实外购电900万千瓦,全省预计统调最高负荷需求4250万千瓦,预计可能会出现逾200万千瓦的电力缺口。外购电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期间再出现机组投产时间推迟或大容量机组故障,或天气持续高温等情况,缺口可能还会增大。
2.我市供用电形势。今年1~5月,全市全社会用电量22.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84%;全社会最高用电负荷75.04万千瓦,用电负荷比去年同期增加9.76万千瓦,增长14.75%。在系统正常供电情况下,今年夏季预计全市最高负荷99万千瓦,网供最高负荷95万千瓦,网供最大供电能力77万千瓦,负荷最大缺口18万千瓦。为缓解电网供电能力的缺口,今年迎峰度夏期间需加快110kV浮石变、110kV义马变的施工,一定程度上影响局部地区供电;上海“世博”会的召开会影响周边地区用电指标的分配;我市作为“世博”周边的地区,“世博”期间重要客户的保供电之需,也会造成用电负荷分配不均;如在此期间再出现系统大发电机组故障,以及为配合省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出现的区域性电网制约、供电受限等情况,则用电负荷缺口还将加大,因此今年夏季时段性缺电情况仍将发生,迎峰度夏形势严峻。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思路,认真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迎峰度夏期间有序用电工作,实现高峰时段“少限电,不拉电”。
1.安全稳定原则。加强电网安全调度,强化安全生产,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系统在高温高峰期间 “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
2.公开公平原则。做到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做到指标分配公平、限电措施公开、违规处罚公正。
3.分级控制原则。按电力供需最大缺口安排预案,结合气温、负荷的变化特点,将用电负荷缺口分为四个等级,并实施分级控制。
4.力保重点原则。力保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党政重要机关等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用电,同时要防止因快速切除负荷时导致的人身、社会公共安全事故的发生。
5.属地负责原则。按照“总量分摊,各自包干,自我平衡,适时调整,谁超限谁”的工作措施,对超计划部分按各包干单位(指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下同)上报的拉电序位表进行拉电。
6.科学合理原则。要结合产业、能耗和环保政策,科学制定有序用电错避峰方案,合理落实好错避峰措施。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优先让电,控制公共建筑空调用电,限制景观照明和亮灯工程等的用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停止供电。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
市政府成立市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周民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市经贸局、供电局局长任副组长,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经贸局、供电局、公安局、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旅游局、文化局、工商局、农经局、卫生局、安监局、教育局、气象局、质监局、广电台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工作;根据负荷预测和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决定保证全市正常供用电秩序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
领导小组在市供电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贸局、供电局分管局长兼任副主任,其他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由市经贸局、供电局牵头成立市有序用电检查组,对全市各包干单位、成员单位、电力用户的有序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年终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和有关部门的有序用电工作进行考核。
由市纪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市有序用电监督组,负责对市有序用电检查组、各包干单位、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以及全市电力用户执行有序用电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要根据“错峰不拉线、力争不拉电”的原则、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的顺序以及本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内有序用电工作的实施细则,并报市有序用电办公室审核备案;要落实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及时将用电预警信息通知给每一个用电户,减少由于停电所造成的影响;对用电大户要按周排出轮休计划,并按“四定”要求(定企业、定设备、定时间、定限额)落实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措施;检查监督本辖区有序用电工作各项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以稳定用电秩序。
宣传部及新闻单位:负责有序用电各项举措的宣传报道工作,增强全社会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意识以及公众社会责任感。
经贸局:负责节约用电、科学用电等工作,审核事故限电预案和措施;管理协调全市有序用电和地方热电厂顶峰发电,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供电局:负责电网日常管理,及时、准确预测负荷缺口和通报情况,并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重点抓好有序用电的具体实施工作,对全市有序用电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配合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各包干单位做好各自单位和辖区内的有序用电工作。
公安局:负责维护有序用电期间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交通秩序,防止阻挠有序用电检查及纪律执行事件的发生。
城管执法局:负责督促全市广告灯箱制作发布单位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旅游局:负责全市星级宾馆、旅游定点餐饮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文化局(体育局):负责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规划建设局:负责督促全市建筑施工单位以及道路、广场、桥梁等亮灯工程有序用电方案的管理、落实。
工商局:负责全市商场、超市、沿街商店以及非旅游定点餐饮企业等用户落实有序用电措施,并进行督查。
卫生局:负责督促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教育局:负责督促全市各类学校在有序用电期间停电应急保安措施的落实。
农经局:制定缺电情况下合理科学的种养殖方案,指导种养殖户落实停电应急措施。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行各自承担的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重点派员参加全市或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的有序用电工作组,协同开展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重视负荷预警与信息报送。市供电局要高度重视负荷预警和信息报送等工作,便于广大用户适时安排生产、经营或生活。继续实施线路轮休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公告拉闸限电线路和区域,有关新闻单位应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当预计将出现电力供应缺口时,市有序用电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包干单位,各包干单位及时通知到各有关企业。
(二)加强用户侧管理。对轮休线路上的工业企业和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应急响应方案加大执行有序用电工作的力度。霓虹灯、灯箱、道路、广场、“亮灯工程”等照明用电,按照可控25%、50%的用电负荷调整接线。按照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最低设置温度不低于26℃。
(三)落实安全措施。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停电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医疗机构、学校、交通通讯、生产易燃易爆的特殊企业以及其他突然中断供电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损失等情况发生的重要用户,必须配备自备电源和落实应急安全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交通、公安等部门必须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以保证道路的畅通。
(四)深化优质服务。市供电局要充实和加强“95598”呼叫中心的力量,加强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耐心、真心、细心、诚心”地接好用户的每个求助电话。加强电网的运行维护工作,高温高峰期间要确保系统“全出力、全接线、全保护”运行;组织好值班力量和抢修队伍,及时排除各类故障和隐患;认真做好临时性避峰让电工作,做到“限电不拉线”和“限电到户”,规范操作。
(五)推动节约用电。迎峰度夏期间,通过新闻媒体以及中小学生暑期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错避峰工作的宣传度、响应度。开展“倡导科学用电,营造节能型社会”主题活动,进一步取得全社会对错避峰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认真贯彻《桐乡市2010年节能降耗工作意见》(桐政办发〔2010〕65号)精神,以节电为重点。大力推广节约用电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推广照明节电技术,对给水泵、风机、水泥磨机等大电机推广变频调速节电技术;对大的电热炉窑、设备等采用新型轻质的耐火保温材料,减少电热损失。
(六)注重信息沟通。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建立专门联络通道,以便及时了解用电形势,并制定相应措施。市级新闻媒体要利用各种途径,加强全社会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的宣传,及时报道各级政府及有关单位有序用电的各项举措。
(七)强化宣传力度。市级新闻媒体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的先进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表扬宣传,对影响我市有序用电工作开展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进行曝光。同时,要积极报道市有序用电监督组明查暗访情况。
(八)推广负控技术。市供电局要根据各包干单位的要求,加快负荷控制装置的安装、检测进度。根据不同的负荷预警设置用电负荷,并实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切实提高使用效果。凡无正当理由拒装、擅自拆除负控装置以及干扰负控装置正常运行的,查实后一律不供电。
(九)保障燃料供应。全市各石油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柴油货源,力保各企业、单位自发电设备的用油需求。
(十)加大查处力度。对危害供用电安全、扰乱供用电秩序的包干单位、相关成员单位、用户,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加强对宾馆、餐饮、商场、超市、公共娱乐场所以及商务办公楼的检查,对不采取节电措施、浪费能源的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强化政策支持。为鼓励地方热电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的满负荷均衡发电,决定给予其上网电量0.05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具体办法由市经贸局、财政局、供电局另行制定)。
(十二)完善工作和考核办法。建立有序用电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对在有序用电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建立有序用电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有序用电督查等办法,制订有序用电责任追究等内控制度,推动有序用电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快电网、电源建设,着力提高受供电能力;积极调剂使用好现有的电力资源,努力缓解供用电矛盾。
四、分级响应
根据“缺口多少,错峰限电多少”的原则,将缺电形势分为四个预警等级:
A级:用电缺口在5万千瓦以下。
B级:用电缺口在5万至10万千瓦之间。
C级:用电缺口在10万至15万千瓦之间。
D级:用电缺口在15万至20万千瓦之间。
(一)A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5万千瓦以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3.砖瓦、铸造、锻造、冶炼、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8︰00~11︰00时段一律暂停生产。其他企业执行所在包干区制定的有序用电A级方案。
4.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B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5万至10万千瓦之间。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3.砖瓦、铸造、锻造、冶炼、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8︰00~11︰00、18︰00~22︰00时段一律暂停生产。其他企业执行所在各包干区制定的有序用电B级方案。
4.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C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0万至15万千瓦之间。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3.砖瓦、铸造、锻造、冶炼、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8︰00~11︰00、13︰00~17︰00、18︰00~22︰00时段一律暂停生产。其他企业执行所在各包干区制定的有序用电C级方案。
4.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D级响应
当用电缺口在15万至20万千瓦之间。即采取以下措施:
1.由市政府通报供用电情况。
2.错峰用户按要求进行错峰用电。
3.砖瓦、铸造、锻造、冶炼、热处理加工、电炉、电镀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在7︰00~24︰00时段一律暂停生产。其他企业执行所在各包干区制定的有序用电D级方案。
4.各包干单位组织有序用电检查小组对各自范围内的有序用电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市有序用电检查组、监督组对全市有序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附则
当实施D级响应后仍严重缺电以及电网发生事故、超供电能力需紧急限负时,启用2010年桐乡电网超供电能力拉电序位表。
六、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各包干单位所辖线路清单
2.2010年全市错峰用户错峰指标
3.桐乡市2010年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包干单位可用负荷比例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