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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发[2017]29号已失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2010年豆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桐乡市2010年豆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豆制品、豆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豆制品放心工程”实施成果,进一步健全豆制品市场准入制度,防止豆制品非法生产加工出现“回潮”现象,实现豆制品行业的长效监管,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豆制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全面落实“规范有证、取缔无证”的整治要求,围绕“生产、销售、消费”三个环节,重点做好豆制品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注重工作方式和实效,切实解决目前我市豆制品行业存在的问题,确保“世博会”期间我市食品质量安全,并逐步实现对豆制品行业的长效监管。
二、工作原则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联动、疏堵并举”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属地管理与部门监管相结合;规范引导与严格查处相结合;阶段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
三、总体安排
根据目前我市豆制品行业的实际情况,本次行动共分二个阶段。
(一)排查准备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和负责人,制定具体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相关工作情况于6月15日前报“豆制品放心工程”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
2.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全面开展辖区内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的排查和摸底工作,掌握豆制品生产加工现状,查清底数,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基本情况调查表于6月15日前报“豆制品放心工程”办公室(见附件1)。
3.根据排摸情况,开展豆制品生产加工点的现场走访和督查,对仍在继续违法生产的加工户送达“限期关停告知书”(见附件2),告知其必须于2010年6月30日前主动实施关停,否则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4.做好关停小作坊集贸市场摊位清退等后续工作。
(二)全面查处阶段。(7月1日~7月15日)
1.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牵头与“豆制品放心工程”协调会议各成员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集中开展现场执法,取缔继续在非法生产的小作坊。
2.在查处小作坊的同时,在流通、消费等环节上同时开展检查,形成“市场倒逼”局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检查督促各销售、消费单位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防止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的产品流入市场。
四、工作职责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根据《关于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办发〔2009〕129号)文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会同各职能部门,牵头做好本辖区内豆制品专项整治的实施工作。同时结合“维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