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振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10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顾大局、保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把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有效预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并结合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部署,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加强对各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监管,严厉打击和严肃惩处制售有毒、有害及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要加强学校食堂、学生集体供餐单位和校园周边食杂店、饮食店、流动摊点的检查巡查力度,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要加强旅游景区、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等区域的餐饮服务单位(接待旅游团队和承办集体聚餐的宾馆饭店、餐馆酒家,小吃店、农家乐等)、食品商店、小食品摊点、小作坊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强对节日消费量大的蔬菜、肉类、水果、粮油、水产品、月饼、糕点等食品的质量监测,严防假劣食品、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三、加强预警,进一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注意食品安全方面的有关信息,对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因素或容易引发公众舆论事件的信息,要严肃认真对待,主动及时处理。要进一步健全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机制,遇有紧急情况、重要事项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在第一时间就地予以控制。如发生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安排好节日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保证全天24小时联络畅通,确保群众举报和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宣传,进一步营造食品安全工作氛围。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的观念,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教育部门要对学校食品安全教育进行具体部署,深入、广泛地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媒体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防止恶意炒作,维护社会稳定。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 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