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嘉政办发〔2010〕5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至2012年,在全市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出发点,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农村药品安全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平安桐乡”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二、目标内容
通过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责任,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到2012年底,桐乡市级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率达到90%,嘉兴市级达到30%以上。创建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与供应网的建设及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建设及宣传教育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三、工作步骤
创建活动分为试点和全面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
(一)试点阶段(2010年7月~2011年6月)
在认真总结我市“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确定试点镇(街道),启动创建活动。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2年10月)
在试点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部署全市创建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2年11月~12月)
对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四、申报与评定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辖区三年内无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事故);
2.辖区内70%的村(社区)创建为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
3.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
(二)评定方法、奖励及管理
开展创建活动的镇(街道)要逐条对照申报条件和考核标准,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申报表,于每年9月底前向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验收申请。经初审,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10月开始由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评,考评结果报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最后由市政府批准并命名。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镇(街道),按考核得分择优推荐上报嘉兴市级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
对创建活动中通过市级考核验收的镇(街道),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通过嘉兴市级考核验收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再给予一定奖励。
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复评,期间如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等一票否决事项的,予以摘牌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分管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人口计生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要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宣传创建工作成效、经验等,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指导,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进行推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坚持注重实效。创建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和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创建,全面提升创建质量与水平。要严格按照创建申报条件与考评标准进行考核、命名,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2.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
3.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4.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附件1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考核评分标准
创建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
得分 |
(一) 组织 领导 16分 |
①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义发文开展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
5 |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未做到对应扣分。 |
|
②建立镇(街道)药品安全监督机构,并明确相应工作人员。 |
5 |
查阅文件、资料、会议记录。 未做到对应扣分。 |
| |
③创建经费得到保障。 |
3 |
查阅文件、资料。 |
| |
④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镇(街道)对村(社区)管理目标和绩效考核内容。 |
3 |
查阅文件。 |
| |
(二) 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与运行 22分 |
①基层药品监督网络健全,镇(街道)配有药品安全协管员(1分)、药品监督专管员(1分),每个涉药单位都有药品安全监测员(1分),每个村(社区)都有药品安全信息员(1分),工作职责明确,有正式聘用名册和联系方式(1分)。 |
5 |
查阅文件、档案,现场核实。未做到对应扣分。 |
|
②摸清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底数登记在册并及时更新。 |
3 |
查阅台账。 未做到对应扣分。 |
| |
③药品安全协管员、药品监督专管员、药品安全监测员、药品安全信息员积极参加药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会议。 |
4 |
查阅台账。 一次一人未参加扣1分。 |
| |
④建立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制度(1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药监部门(2分),并做好工作台账记录(1分)。 |
4 |
查制度台账。 未做到对应扣分。 |
| |
⑤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政府统一招标采购,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统一配送率达100%。药品零售企业和民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由合法单位供应。 |
6 |
随机抽查,查阅资料。 未按规定进货发现1家扣2分。 |
| |
(三) 药品 质量 规范化 管理 20分 |
①对辖区内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经营、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辖区内涉药企业(单位)巡查,年检查覆盖面100%,检查频次上下半年各不少于1次(5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1分)。 |
6 |
查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每少一家次扣0.5分;无检查记录视同未检查。 未按时上报扣1分。 |
|
②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率100%,年度内无摘牌单位。 |
8 |
查现场检查资料、台账。 达标率95%以上不扣分,每下降5%,增扣1分;有摘牌单位的,扣2分。 |
| |
③辖区内药品零售单位经营管理规范,符合GSP规定。 |
6 |
因不规范经营,每查到1次扣1分 ,扣完为止。 |
| |
(四) 药品 市场 秩序 20分 |
①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发生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现象。 |
6 |
视情况扣1~6分。 |
|
②不经营使用假药劣药和不合格医疗器械。 |
8 |
视情况扣1~8分。 |
| |
③辖区内无药品违法广告宣传(3分)。辖区内无以讲座、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行为(3分)。 |
6 |
视情况扣1~6分。 |
| |
(五) 药品 长效 机制 建设 12分 |
①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涉药单位诚信自律意识。 |
5 |
综合前两年信用等级和当年检查情况,出现C级、D级的酌情扣分。 |
|
②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良后果扩大。医疗机构不得瞒报、缓报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
4 |
实地查看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资料。 未完成上报目标值扣3分,其他未按要求视情扣分。 |
| |
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预警体系建设,成立镇(街道)重大药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上报,积极响应,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有关培训。 |
3 |
查镇(街道)有关资料、台账。 |
| |
(六)宣传 工作 10分 |
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药品法律法规和合理用药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每个村(社区)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 |
6 |
实地查看。查阅宣传活动资料、图片、标语。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少建1个村(社区)扣1分;群众对创建活动知晓率<80%,扣2分(随机抽查30名居民问卷测评)。 |
|
②积极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工作,每个村(社区)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并及时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品种的记录与保管工作。 |
4 |
每个村(社区)有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少一个扣0.5分。 |
| |
加分项目: 药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创新等,受到嘉兴市级以上监管部门肯定的,酌情加1~5分。 扣分项目:1.药品安全工作被嘉兴市级以上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扣5分; 2.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扣5分。 否决项目:1.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 2.发生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被嘉兴市级以上媒体曝光或造成严重影响的。
|
附件2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村(社区)评定标准
被评定单位: 评定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
序号 |
工作标准 |
评定方法 |
建立监督 队伍 |
1 |
成立药品安全工作小组。配有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并有效发挥作用。 |
查资料及 相关记录 |
规范流通、 使用环节 |
2 |
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在年度考核中无“严重失信”企业。 |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 |
3 |
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达标率100%;社区卫生服务站按要求及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查资料及相关记录实地抽查 | |
无违法 生产经营 行为 |
4 |
全面掌握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情况,并登记在册。 |
查资料和 实地抽查 |
5 |
*辖区内无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 ||
6 |
*辖区内无药品制假售假窝点。 | ||
无药品 重大事故 |
7 |
*无发生Ⅳ级以上药品安全事故。 |
由相关药品安全监管部门认定 |
8 |
*辖区内无因不良的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给社会造成重大影响。 | ||
宣传普及 药品安全知识 无药品违法广告宣传 |
9 |
建立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内容定期更新。悬挂药品安全宣传标语。 |
查资料、实地查看和访问居民 |
10 |
向居民发放药品安全知识读本。 | ||
11 |
全村党员干部会议上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 ||
12 |
杜绝以组织讲座、旅游、义诊等名义,违法推销药品和医疗器械。 | ||
13 |
发现有违法药品广告或保健食品、消字产品等非药品广告涉及药品宣传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有记录。 | ||
14 |
加强居民信箱管理,及时制止虚假广告散发。 | ||
排查药品 安全隐患 |
15 |
一年二次对辖区内违法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有书面记录。 |
查记录和实地抽查 |
说明:带“*”的为重点项目,有1项不合格,判定为未达标。其他为一般项目,有3项以上(含3项)不合格,判定为未达标。要求创建资料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
附件3
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镇(街道)名称(盖章) |
| ||||
填报人 |
|
联系电话 |
|
填报日期 |
年 月 日 |
基本情况 |
(可另附页) | ||||
创建方案 |
(可另附页)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意见 |
(签名) | ||||
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年 月 日 | ||||
附件4
嘉兴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申报表
申报单位 |
|
负责人 |
| ||
自评分值 |
|
联系人 |
|
联系 电话 |
|
主要申报 理由 |
| ||||
申报单位 主要负责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县(市、区) 政府意见 |
(签印) 年 月 日 | ||||
市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
(签印) 年 月 日 |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