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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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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国务院决定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各级政府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人口普查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为了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其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嘉政办发〔2010〕85号)精神,现将各单位参与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做好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一是要利用本单位宣传资源,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宣传工作;二是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阐明第六次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要求本单位干部职工理解、支持和配合人口普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

    二、加强领导,切实做好“两员”选调工作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登记阶段的工作没有时间弹性(2010年11月1~10日必须完成入户登记工作)。根据联合国要求,新增了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积、住房间数、建筑层数、承重类型、建成年代等13个指标。特别是我市地处沿海,新居民较多,且流动频繁,给我市的人口普查带来了新的挑战。据测算,全市共需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 5000人左右。“两员”的选调困难大、缺口大、经费大,需要各单位的全力支持与参与。

    (一)“两员”选调的原则

    本次人口普查的“两员”选调工作实行“按比例确定,系统包干”的原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精神,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和职工人数确定“两员”选调名额,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抽调5%,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抽调10%,企业单位抽调5%。各部门、各单位市本级原则上参加梧桐街道和振东新区普查工作;其余镇街道辖区内学校及市级部门派驻的站、办、所等参加所在镇街道普查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确定一名领导负责落实“两员”选调工作。对少数选调工作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本着“有人出人、有钱出钱”的原则以资代劳,由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组织招聘。

    各部门、各单位选调人员由所在地人普办分配到普查区、普查小区,参加人口普查业务培训、清查摸底、普查登记、快速汇总等工作。

    (二)“两员”选调的条件

    “两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水平,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热爱人普工作,作风正派,待人和气,为群众所信任。

    3.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具有独立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

    单位内有居住人员或挂靠户口的要明确1名人口普查联络员,协助当地普查机构做好居住人员的普查工作。

    (三)“两员”选调的时间

    “两员”选调必须在2010年8月6日前确定,并上报市人普办。抽调时间为三个月。

    选调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的工作岗位。

    三、主动配合,如实提供人普相关信息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及其工作细则要求,摸清每一个普查区域内的所有房屋与其它建筑物分布、人口居住情况。因此要求全市境内各部门、各单位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向辖区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村(居)委会人普工作小组提供本单位地域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分布平面图与居住在本单位地域上的人口情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一要建立户口登记在本单位与在本单位内居住的人员基本信息台账,明确专人负责。二要按照所在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的规定时间,将各类人员情况上报单位所在地的普查机构。三要提供单位地域上建筑物分布资料。

    四、强化协调,加强对各单位参与配合人口普查工作的指导

    各镇街道、振东新区要加强对辖区各类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参与并配合人口普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各镇街道、振东新区人普办、村(社区)居委会人口普查工作小组要积极主动做好与辖区内各单位有关人口普查的联系、协调、沟通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人口普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主动与人口普查机构沟通联系,将有关情况及时、完整、准确地上报所在镇街道、振东新区人口普查办公室或市人口普查办公室。

附件: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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