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桐乡市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加快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引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共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桐委发〔2010〕20号)文件中精神和“充分考虑现有农业基础条件、产业优势、拓展空间以及经济社会条件,按照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要求规划开发建设范围。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范围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规划范围为石门镇所辖的周墅塘、陆家庄、春丽桥、民丰、殷家漾、墅丰、白马塘、民联、叶新、同星、颜井桥等11个行政村,规划区域面积为6万亩。远期规划范围为运河以北,包括河山镇、龙翔街道、乌镇镇部分区域,总规划面积约10万亩”的区域范围意见,制定桐乡市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桐乡市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为桐乡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市政府委托对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区域内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市域总体规划,编制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内行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保障区内各类经营主体依法自主经营。
(三)负责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投融资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加快农业生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执行统一政策,协同有关镇(街道)实施区内土地流转、征迁、安置工作。
(四)负责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报批区内投资项目,引导工商资本和其他各种社会资本投资农业。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种养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提高农业经营组织化程度。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
(五)负责开发体验农村生活和农耕文化的农家乐、休闲度假游、民俗风情游等,进一步丰富农业生态,延长农业产业链。
(六)会同有关部门、镇(街道)做好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卫生等管理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设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总体发展目标、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材料;拟订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机关的工作规程、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协助管委会领导负责机关各部门间的综合协调、督促、催办和落实;负责人事劳动、统计、文书档案、宣传、信息及调研等工作;搞好对外联络、接待和会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和办公设施的管理及行政事务工作;负责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财务管理;负责资金管理和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统一收费和资金结算工作;负责工资、奖金发放和财务报销工作。
(二)产业发展部
负责区内农业和旅游服务业项目的招商引资,推进涉农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搭建农产品销售平台,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生产技术工程,全面开展农产品无公害产地认证,不断提升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负责开发体验乡村生活和农耕文化的农家乐、休闲度假游、民俗风情游等,进一步丰富农业生态,延长农业产业链。
(三)规划建设部
负责编制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含旅游开发区域规划),包括完善道路交通、水利电力、绿化设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及相关专项规划,并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道路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等相衔接,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开展区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和改造好区内道路、灌溉、排涝、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工程项目的规划放样工作;协同有关镇(街道)实施区内土地流转、征迁、安置工作;负责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环境保护、卫生等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
市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机关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不含兼职),科(股)长3名。核定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