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有关办法的通知》桐劳社〔2010〕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崇福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三日
通 知
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请各单位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月报表、本市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明细表、本市户籍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明细表于9月8日前分别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崇福镇劳动保障所。
联系电话:88418668、88411351、555059。
联 系 人:祝建华 吴新萍
崇福镇劳动保障管理所
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