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确保村庄整治建设成果,根据桐委办〔2009〕6号文件和桐村整建办〔2010〕3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已命名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扩面提升村、整治村。
二、考核范围
已经整治的村,包括已命名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扩面提升村、整治村。考核以“四边一点”为重点区域,即桥边、路边、河塘池边、垃圾箱站办、村民居住点。
三、考核方法
考核方法继续采取月检考核制,实行现场考核与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相结合。全年考核实行双百分制,即现场考核、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各按100分进行考核,年终按现场考核占65%,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占35%的比例进行核算,计入对各村的考核总分。每月的考核结果及时返回给各行政村,同时按季在崇德报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现场考核形式继续采用常规检查、推磨式互查与邀请市、镇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抽查相结合,考核结果均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各村要全面建立和巩固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对保洁员的考核办法,确保保洁人员,落实保洁资金,整合保洁资源,要按照“上午分、下午合”的工作站管理模式实行一员多岗,落实好保洁人员的保洁区域、保洁内容和保洁要求,做到管理到站、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同时要积极争创“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活动(标准见附件3);继续组织好年度“卫生示范户”的评比工作(标准见附件4),广泛发动农户自觉实行门前卫生“三包”,切实提高长效管理工作成效;继续按要求做好“一事一议”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工作,不断提高广大村民的卫生意识。
镇村庄整治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分阶段确定考核重点,4月份检查工作站的建立、制度完善及保洁员配备情况,5月份检查工作站的正常行运、管理及台帐资料,8月份抽查2009年度“卫生示范户”的巩固情况,9月份开展“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评比活动,11月份检查一事一议卫生服务费的收取情况,12月份开展“卫生示范户”评比活动,春节及夏季分别开展好两次卫生大整治。
四、考核内容
原则上参照市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表及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评分表的内容严格执行(具体见附件1及附件2)
五、考核奖罚
1、奖励标准(每年):
(1)已命名的整治村:市奖10000元、镇奖5000元;
(2)已命名的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全面小康农村新社区:市奖15000元、镇奖7500元;
(3)已命名的扩面提升村,按上年度年终实际总户数计算,市奖每户40元、镇奖每户20元。
2、处罚:
(1)市对镇的考核处罚,由于某村因长效管理不到位,又对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不得力而造成全镇扣罚奖励的,所涉及的扣减资金应全部由该村承担;
(2)以村为单位,以全年的考核次数,考核结果为依据,得分率在100%—95%(含95%)的为合格,应得镇奖励总额的100%,得分率在94.9%—90%(含90%)的为基本合格,应得镇奖励总额的85%,得分率在90%以下的为不合格,应得镇奖励总额的的50%。
(3)长效管理考核情况列入行政村年度总考核目标。
附件:1、崇福镇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表;
2、崇福镇长效管理工作目标和制度建设考核评分表;
3、“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评比标准;
4、“卫生示范户”评比标准。
崇福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崇福镇长效管理现场考核评分表
村: 年 月 日
类 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队伍管理 (5分) |
1 |
保洁员按规定持证、着装上岗,发现一人未做到的,扣0.5分;未发现有保洁员在进行保洁的,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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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容整洁 (44分) |
2 |
垃圾桶(箱)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垃圾箱周围无垃圾,有一项内容未做到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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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垃圾收集房内垃圾及时清运,室外及周边干净整洁,未及时清运,室外及周边有成堆垃圾或污染严重的,发现一处,扣1分;不得在收集房焚烧垃圾或就地填埋垃圾,有焚烧垃圾或就地填埋的,发现一处,扣1分。 |
10 |
| |
4 |
公共场所及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堆积物摆放整洁有序,有杂物乱堆放或积存垃圾、果壳及各类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10 |
| |
5 |
村庄内无畜禽便直排、露天茅坑及乱搭建筑物,发现一处,扣1分。 |
6 |
| |
6 |
每个村设立建筑垃圾堆放点和明确标志,不乱倒建筑垃圾,未设立或乱倒建筑垃圾的,扣1分。 |
4 |
| |
7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运转正常,运转不正常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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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得分 |
道路畅通(15分) |
8 |
保持村内道路路面完好,发现一处有人为损坏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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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主要道路两侧及路面干净整洁,有垃圾、堆放物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7 |
| |
10 |
主要道路绿化带无杂草,有杂草丛生现象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5 |
| |
河道净化 (15分) |
11 |
河面(包括村庄内河浜、池塘)无明显漂浮物,有明显漂浮物的,发现一处,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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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河道无障碍物,有明显障碍物或沉船的,发现一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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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河道两岸干净整洁,有垃圾的,发现一处,扣0.5分,有成堆垃圾的,发现一处,扣1分。 |
8 |
| |
绿化养护 (14分) |
14 |
爱护树林及草坪,有人为损坏的树木及草坪的,发现一处,扣1分,在绿化带中种植作物的,发现一处,扣1分。 |
6 |
|
15 |
及时修剪树木、草坪,搞好补植,未及时修剪或未及时补值的,发现一处,扣0.5分;及时搞好防病、除虫,有严重病虫害的,发现一处,扣1分。 |
6 |
| |
路灯亮化 (4分) |
16 |
路灯无损坏,有损坏的,发现一处,扣1分。 |
2 |
|
17 |
路灯保持亮化,有不亮的,发现一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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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设施 管理 (5分) |
18 |
公共服务设施由专人管理,正常开放,未做到的,发现一处,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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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各种文化、休闲、健身设施完好无损,有损坏的,发现一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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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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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崇福镇长效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和制度建设考核评分表
村: 年 月 日
类 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得分 |
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26分) |
1 |
制定完善长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成立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小组活动经常化、制度化,把长效管理纳入对村的年度工作考核,有一项内容未做到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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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评,每月不少于2次,并把考核结果及时么馈给保洁人员,少1次,扣0.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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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节及夏季前各开展一次卫生大整治,少一次,扣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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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由村主要领导任村长效管理组长;建立村长效管理监督小组,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发现少一次扣0.5分;制定村民卫生公约,实行农户门前卫生“三包”制度,发现未制度化的,扣1分。 |
5 |
| |
5 |
组织开展“卫生示范户”评比,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评比的,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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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设施与队伍建设 (42分) |
6 |
4月底前建立好长效管理工作站,制度上墙,未建立的不得分。 |
3 |
|
工作站办公场所不少于2间,少1间扣2分。 |
4 |
| ||
工作站运行正常,管理有序,每周一次保洁员例会,少一次扣0.5分。 |
5 |
| ||
站长每天应到保洁员的保洁责任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并有记录,没有记录扣5分,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
7 |
| ||
保洁人员实行集中上班制,做到上、下午签到,并有上午分片收集垃圾,下午集中安排工作的台帐资料(包括请假登记),没有台帐资料扣5分,记录不全酌情扣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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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序号 |
考核指标 |
分值 |
得分 |
保洁设施与队伍建设 (42分) |
7 |
村长效管理工作站开展争创“星级长效管理工作站”达标活动,未达标,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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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按每100-200户农户配备一名专职保洁员,发现有未按要求配备的,扣1分,与保洁员签订劳动合同,发现一人未签订的,扣0.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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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及时维修破损的垃圾中转站,未及时维修的,扣1分,按要求配全保洁工具、设施,配备不全的,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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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65周岁以上保洁员总数不超过10%,超过10%的,扣1分。 |
2 |
| |
资金配套与有偿服务 (32分) |
11 |
设立长效管理专项资金,不设立的,扣4分;严格按照市政府[2007]51号令足额把垃圾处理费返回给行政村,未足额返回的,扣4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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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按“一事一议”向农户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示范村、农村新社区、扩面提升村收取率不得低于95%,其他村不得低于80%,村收费率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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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使用“一事一议”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收款收据,发现未使用的,扣1分;长效管理资金纳入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专项核算,收支情况向群众公示,发现未做到的,扣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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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部分 (5分) |
14 |
落实村庄整治长效管理工作措施,工作有新创新,在全市得到推广,得3分;召开全市现场会,得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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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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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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