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
根据《关于推进2010年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桐委〔2010〕4号)和《关于印发桐委〔2010〕4号文件工业经济政策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桐经贸企〔2010〕77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工作,现就补助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工业转型升级方案研究。
2.块状特色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提升的示范和推进。
3.面向产业集群和小企业培育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规模以上企业的管理培训、管理诊断和管理评价。
5.企业经营者MBA、EMBA等工商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和省外、境外管理培训。
6.企业管理创新活动。
7.企业文化建设(包括企业形象设计、企业精神建设、企业制度建设)。
8.管理示范企业、先进企业、达标企业、企业管理优秀成果的表彰奖励。
9.管理创新的交流与合作。
10.管理创新的宣传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补助、奖励标准
1.对委托中介机构开展产业转型升级方案研究或制定产业转型升级规划的,根据其咨询费用的实际发生额给予相应补助。
2.对新成立的面向产业集群的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科技服务、创意设计等服务组织,视其对产业发展的贡献大小给予5-10万元的经费资助。
3.对参加由市组织的MBA、EMBA工商管理知识等高级研修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给予每人一次性5千元至1万元的学习费用补助。
4.对企业聘请大专院校和管理咨询机构的专业人员、创业辅导师开展管理培训、管理诊断、管理咨询活动,且全年培训咨询费用达到5万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发生额的10—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获得浙江省管理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获得嘉兴市管理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7~12万元;获得桐乡市管理示范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10万元;获得桐乡市管理达标企业的,一次性奖励3~5万元。
6.对企业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年实际投入在5万元以上并取得明显效果的,按实际支付费用的10~30%给予补助,被评为桐乡市“企业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企业补助标准提高3个百分点,单个企业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每项内容填写一张申请表(附表1)。
2.专项发票(发票原件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振东新区核实)复印件。
3.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
4.参加由市组织的MBA、EMBA工商管理知识等高级研修学习的需提供组织单位书面证明并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各企业将申报材料报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振东新区,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振东新区审核汇总后,填写《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附表2,并提供电子文档)统一上报。
五、申报要求
请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振东新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落实专人,组织所辖企业进行申报,避免遗漏。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经贸局企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8102630,88102649(传真)。
特此通知。
附表:1.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申请表
2. 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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