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条例》,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将桐乡市梧桐振东半岛商务宾馆和桐乡市皇佳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列为二○一一年度桐乡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批市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嘉政办发〔2011〕12号),桐乡市技工学校被列为第十批嘉兴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之一。现对整改工作一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三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整改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2011年6月30日前通过整改验收并销案。市劳动保障局和振东新区管委会作为整改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负责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程,确保整改质量。
二、强化监督,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由市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工商局、劳动保障局、监察局、规划建设局等部门负责全市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的督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对在期限内未按整改要求整改火灾隐患的和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三、巩固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检查力度,发现一批公布一批,并实行重点督办。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要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坚决消除火灾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附件:2011年度嘉兴和桐乡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
2011年度嘉兴和桐乡两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一、嘉兴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1.桐乡市技工学校
督办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督办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
二、桐乡市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名单
1.桐乡市梧桐振东半岛商务宾馆
督办单位:振东新区管委会
督办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
2.桐乡市皇佳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督办单位:振东新区管委会
督办完成时间: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