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药品监督网、药品供应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规范管理)建设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农村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桐乡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桐政办发〔2010〕119号)规定,经镇(街道)申报、市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考核审定,市政府决定梧桐街道、石门镇为桐乡市首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现予公布。
希望上述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
极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其他镇(街道)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落实各项药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任务,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