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根据桐委〔2010〕4号文件和桐乡市经济贸易局、桐乡市财政局桐经贸企〔2010〕77号文件精神,2010年度实施微小企业成长计划,并对当年度有微小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企业的,给予所在镇(街道)、开发区奖励补助,具体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补助条件
1.工业微小企业以前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00万元以下,本年度首次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企业财务统计制度健全,并按规定要求上报财务统计报表,且本年度已经纳入市统计局规模工业统计范围。
二、奖励补助标准
1.对当年度工业微小企业新升级为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规模企业的,给予企业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每新增一家奖励补助1万元。
2.对部分企业上年度已经纳入市统计局规模工业统计范围,但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不到500万元的,要相应扣减新增规模企业家数及其奖励补助。
三、奖励补助程序
1.由各镇(街道)、开发区填报奖励补助申请表,经市统计局初审确认并签署意见。
2.市经济贸易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进一步核实,并提出奖励补助资金安排意见。
3.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奖励补助文件,直接向市财政局办理奖励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望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加强对工业微小企业新升级为规模企业奖励补助申报工作的领导,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相关申报材料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于2011年1月18日前报市经济贸易局综合科(联系人:周永康、沈爱良;联系电话:88191392、88101645)。
附件:桐乡市工业微小企业升级规模企业奖励补助申请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桐乡市工业微小企业升级规模企业奖励补助申请表
镇(街道)、开发区(盖章): 金额单位:万元
上年度工业规模 企业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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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确认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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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业规模 企业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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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确认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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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奖励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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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奖励 补助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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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统计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经贸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财政局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