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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乡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2 桐乡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桐乡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桐乡市于2001年获得“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称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7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验收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新时期的卫生工作方针,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突出抓好农村中医工作,积极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传统医学在防病治病中的作用,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农村卫生和中医药工作重点,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要求,主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健全市、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制定桐乡市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市财政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城乡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积极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大对市中医医院的扶持力度,为市中医医院的发展提供政策扶持,异地改建的市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乙等建设规模,争取2011年底前搬入新址。市级综合医院按要求设立中医科,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中药房按《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均有1名中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运用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中医药大中专毕业生,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做好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三基”训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人才骨干培训等工作。鼓励西医学中医,开展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进一步优化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业务能力。结合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认真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培训,提高临床医生的中成药应用水平。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开展省级、嘉兴市级和桐乡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加强中医科研工作,积极组织申报中医药科研课题,全面推动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特别是在中医脑病、中医骨伤、中医肝病、针灸推拿科等基础较好的学科建设上,要进一步发挥特色和优势。提高市级综合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和考核机制。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利用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开展防病治病,广泛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城乡居民中医药预防保健能力。制定中医药保健处方,运用中医药知识和方法开展慢性病患者管理服务。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六)突出中医药文化建设

   结合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和“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名三进”工程建设,加大对中医药文化总结、整理、宣传的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体系建设。在全市医疗机构建设中医诊疗特色区域,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宣传工作,使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认同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文化。

   四、职责分工

   市发改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要将中医药事业费实行财政预算单列,占全市卫生总事业费10%以上,并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市人事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

   市科技局要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市劳动保障局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市卫生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桐乡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引导参合人员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落实政府对市中医医院在投入上予以倾斜的政策,完善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补偿机制。建立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市中医医院要落实对基层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建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对口支援关系。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制定实施常见病中医临床诊疗方案,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

   市级综合性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要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建立与西医临床科室的会诊、转诊制度。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心和站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创建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

   对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我市农村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复核申请。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照建设标准加强调研,拟订桐乡市中医药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分工。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

   召开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工作,明确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目标、步骤及保障措施,把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工作目标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三)实施阶段(2011年3月~2011年8月)

   进一步加强对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创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政策落实、资料整理。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督促,对照创建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四)评估验收阶段(2011年8月)

   结合我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实际,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迎接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我市创建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要求,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本地区中医药事业发展。在市政府成立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创建工作。

   (二)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卫生部门作为创建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要对中医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发改、财政、人事、科技、劳动保障、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中医药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宣传国家、省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这一主题,及时宣传我市出台的一系列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在社区、医院等建立中医药工作的宣传阵地,积极普及中医药知识,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中医药文化的内涵,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理念、知识和作用,提高人民群众利用中医药进行防病治病、自我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附件:桐乡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附件

 

桐乡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领导小组

 

   组  长:朱  红

   副组长:沈月飞(市政府办)        卢达民(卫生局)

   成  员:周成坚(发改局)          吴海燕(财政局)

           张  伟(劳动保障局)      胡烈火(人事局)

           张永林(科技局)          管坤良(国企办)

           游子恩(食品药品监管局)  许亦农(卫生局)

           王敬民(中医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许亦农兼任办公室主任。

 

 

 

 

 

 

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桐乡市于2005年获得“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称号,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6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4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验收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为指导,以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目标,以加快提升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的中医药应用水平和服务能力为重点,深入贯彻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优化中医药发展环境,营造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充分利用辖区的中医药卫生资源,建立完善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模式,着力构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更加优质、高效、价廉、便捷的社区中医药服务,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建立健全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中医医疗保健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形成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中医药服务队伍,以简便、高效、优质的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医疗保健需求,推动全市中医药工作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确保顺利通过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复核验收。

   三、建设标准

   按照《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贯彻落实社区中医药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市财政每年安排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建设,中医事业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加快中医药人才引进及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发挥中医药优势,加强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建设,推广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组织开展面向全市居民的中医药知识科普宣传,积极参与并落实与中医药有关的医疗保险、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和改革。加强对社区中医药人员中医药知识的培训,开展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加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不断提高中医医疗保健的技术质量及服务水平。

   四、工作职责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碰到的有关问题,起草、编订、整理创建文件材料,协调创建工作宣传事宜等。

   市发改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和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

   市财政局要在贯彻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中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

   市人事局要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引进力度。

   市科技局要对中医药科研项目实行倾斜,加大对中医药科研项目的扶持力度。

   市劳动保障局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品市场的中药质量监管。

   市卫生局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制定桐乡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将发挥中医药作用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建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它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心和站配备相关中医诊疗设备,积极提高中医药服务比例,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五、实施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12月10日~2011年3月31日)

   1.对照《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社区中医药工作进行总结和自评,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方案,并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复核申请。

   2.成立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

   3.召开全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统一制作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宣传资料,在全社会营造广泛支持创建、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5.完成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中医工作情况的现状调查,完成各项统计信息资料和文字材料。

   (二)创建阶段(2011年4月1日~2011年7月31日)

   1.在创建工作期间,认真听取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落实。

   2.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自测自评工作,查漏补缺,完善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导活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自测自评工作进行复审。

   (三)迎检阶段(2011年8月1日~2011年9月30日)

   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全力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2011年11月~2011年12月)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评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附件: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领导小组

 

 

 

 

 

 

 

 

 

 

 

 

 

 

   附件

 

桐乡市创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领导小组

 

   组  长:朱  红

   副组长:沈月飞(市政府办)      卢达民(卫生局)

   成  员:周成坚(发改局)        吴海燕(财政局)

           张  伟(劳动保障局)    胡烈火(人事局)

           张永林(科技局)        管坤良(国企办)

           游子恩(食品药品监管局)许亦农(卫生局)

           王敬民(中医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许亦农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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