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学校、局有关科室:
为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肯定我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所取得的成绩,树立榜样,弘扬先进,并激励他们继续为教育事业作出新贡献,根据教育局工作安排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和2010学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重点
1.市教育系统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范围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及以上的各学校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已获得市十佳师德标兵及市级以上师德标兵、师德楷模、师德先锋等荣誉称号的,本次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2.市优秀教师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类学校,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3.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是市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的在职教职工,重点是以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为主的学校党政及后勤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任教满五年,担任班主任工作二年以上,遵纪守法,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真正做到“学为人师,德为人范”,已在校内外塑造起优良的人民教师新形象,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在近五年中获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第不少于二次。
2.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敬业爱岗,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方面作出显著成绩,上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第。
3.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敬业爱岗,为人师表,积极探索,认真做好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工作勤恳,廉洁自律,成绩突出,上年度考核获优秀等第。
三、评选名额
1. 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10名,各学校推荐一名候选人。
2.市优秀教师评选160名,各校(见附表)实行等额推荐候选人。
3.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50名,除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第的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各校再推荐一名候选人。
四、评选办法
1.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先由各校推荐一名(第一轮)候选人,填写“推荐表”于6月2日前送达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办公室),由市教育局党委根据上报材料确定15名(第二轮候选人)为评选对象,然后发动全系统教职工民主评选,最终确定其中得票率高的10名为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
2.市优秀教师评选由各校推荐候选人的基础上,由教育局党委评选确定。
3.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由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原则上为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在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第者,另一部分在各校推荐一名候选人基础上,由教育局党委评选确定。
4.市优秀教师推荐表和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请各校于7月5日前送达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办公室)。
5.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要严格按照评选范围、重点和条件,认真酝酿,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发挥正确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定的上报推荐对象名单,要在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上报材料要求
1.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在填写推荐表的同时,另附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一份(用第三人称撰写)。
2.推荐表上的学校意见栏,领导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其他
校级(基层级)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各校自定,有关材料由学校存档,不需上报。
附:1.桐乡市优秀教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桐乡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3.桐乡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
4.桐乡市优秀教师推荐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