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普通中学:
根据桐教〔2011〕43号和桐教〔2011〕72号文件精神,结合桐乡实际,为完成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保证普通高中生源质量,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特制定2011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意见。
一、录取批次
1.2011年普通高中录取分批次进行,共分三批,具体为:
零批次:普高保送生。保送生名额1350名,其中桐乡高级中学375名 、桐乡一中375名、茅盾中学300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300名。
第一批:普高择优生、“三限生”(即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和自费择优生。普高择优生招生名额1223名,其中桐乡高级中学305名、桐乡一中204名、茅盾中学220名、桐乡二中224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270名;“三限生”招生名额444名,其中桐乡高级中学120名、桐乡一中162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162名;茅盾中学自费择优生172名在本批次录取,按教育成本收费。
第二批:普高重点生、“三限生”。普高重点生招生名额1107名,其中桐乡一中171名、茅盾中学按教育成本收费368名、桐乡二中236名、凤鸣高级中学(桐高凤鸣校区)332名;“三限生”招生名额100名,即桐乡二中100名。
2.茅盾中学自主招生80名和茅盾中学中加实验班40名由茅盾中学自主录取。
二、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在综合评价等级确认和学业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由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普高各批招生录取计划自主选择,填写《桐乡市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卡》。“三限生”的限制分数:在所属批次择优生或重点生的录取分数线以下降30分,即在普高择优或重点分数线以下30分以内的考生可填报“三限生”志愿。志愿卡一旦上报中学招生办公室,不得更改。
三、录取办法
1.零批次即普高保送生录取办法按桐教〔2011〕41号和桐教〔2011〕42号执行。
2.普高择优、重点批的录取按批次分别进行,在每批录取前,由中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各批次招生名额和考生志愿填报情况,确定每批的投档分数线,然后按考生填报学校志愿顺序,先在第一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足部分在第二志愿中择优录取,依次类推。
3.在录取中如出现因并列分而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允许将该并列分招完。在某一批次录取时,若有的招生学校因该批次内的考生填报该校志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而出现志愿不足时,则在下一批次填有该校上一批次志愿的考生中提前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4.“三限生”的录取在所属批次的择优生或重点生录取后按志愿择优录取。
5.特长生录取。根据《关于2011年普通高级中学招收高一特长生的通知》(桐教〔2011〕88号),录取过程中,优先确保其符合条件的特长生的录取。具体在各批次录取中,凡符合特长生招生学校各批次录取分数线以下体育类降50分、美术类降30分的特长生优先录取(含填报“三限生”志愿的特长生)。特长生候选人未被申报招生学校录取的,再按其志愿卡所填报志愿顺序录取。
6.少体校学生加分录取。根据《桐乡市少体校学生普高录取加分实施细则》(桐教〔 2006〕89号)文件精神,凡桐乡市少体校符合加分条件的学生,加分后根据学生普高志愿录取。
7.已被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不得再行录取。
四、其它
1.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操作流程和评价标准参见《桐乡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桐教〔2005〕265号)。2011年录取为普高第一批次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必须达到3A1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
2.本《实施意见》所指考生为桐乡户籍学生。凡在本市就读初中的本省非桐乡户籍学生,中考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条件的,只允许填报本市普通高中各批次中的公费志愿,并按“三限生”(茅盾中学按教育成本)标准收费(在本市就读初中的嘉兴大市籍学生,符合桐乡高级中学面向嘉兴大市自主招生条件的,按桐乡本市籍学生公费录取);由于高考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省外户籍学生建议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职业类学校录取不受学生户籍条件限制;凡符合人才引进、招商引资条件,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3.普高招生优惠加分按桐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1年桐乡市高中段学校招生优惠加分实施细则>的通知》(桐教〔2011〕71号)执行。
4.任何学校未经中学招生办公室同意,不得向外县(市)提供考生信息。
5.各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新生名册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6.招生工作历来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政策性强,今年普高继续实行并轨制招生,全市一条分数线,不分区域,根据学生自愿报名,按志愿分批次择优录取,因此各校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好有关招生政策,务必使全体考生人人明白。所有普高的招生须由市中学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录取的手续,任何招生学校不得自行招生。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市中学招生办公室。
附:2011年普高分批次招生计划(含学费标准)表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