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振东新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6号)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九日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