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振东新区,各相关企业:
为了将我市安全生产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推向深入,提升企业在新形势下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满足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需要,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及在全市300人以上企业内推行设立职工安全培训中心,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企业主体、社会支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现将组织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准绳,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服务企业和服务基层的意识,加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平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促进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和抗击安全风险能力的提升。为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度在各镇(街道)内设立一个镇(街道)职工安全培训中心,负责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在各镇(街道)内选择1家300人以上企业为试点单位,先行设立职工安全训练中心,后续逐步推广。市局将在6月中下旬举行授牌。
三、工作依据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0〕27号)、《浙江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47号)等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项工作的组织,工作任务能得有序推进,特成立安全培训体系建设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宣教科),负责推进基层安全培训体系建设。
指导组组长:王沈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分管领导,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组员:陈建忠(宣教科长)、顾云忠(宣教副科长)及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安监站负责人。
五、中心建设
(一)硬件要求:有合适的能容纳100人左右的教学场地,配备有投影仪、电脑等多媒体教学设备。
(二)组织机构:各镇(街道)的职工安全培训中心由各镇(街道)分管领导任主任,安监站负责人任副主任,安监站具体负责培训中心的教学运行。企业职工安全训练中心由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以上人员任主任,企业安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心教学运行。
(三)规章制度:由各中心根据各自的实际起草管理规章制度,如安全培训(训练)中心工作职责、主任工作职责、班主任工作职责、各类人员培训办法、安全培训考核规定、备课、教案制度、教室使用管理制度、学员守则、教学仪器、设备使用维修管理制度、教材材料管理制度、培训教育计划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等等。
(四)师资培训:由市安监局负责,做好企业安全培训中心和镇(街道)安全培训中心师资的培训工作。建立全市小教员师资库,组织协调师资力量,满足基层培训工作的要求。请各镇(街道)、有关企业
(五)经费保障:中心教学运行经费由镇(街道)、企业各自承担。
六、实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从近几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来看,90%以上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因此,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意识教育,提高预防事故和自救互救能力,已经成为当前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的一项紧迫任务。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督促落实,切实把从业人员培训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在师资、场地、资金、教材等方面予以保证,确保安全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培训工作计划。同时,要建立培训工作台帐,包括从业人员培训签到单、培训人员信息登记表、试卷、培训内容等。届时,安委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培训的情况进行验收,并把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注重实效。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用电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应急处置自救能力等作为重点,并根据各行业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培训。同时,要注重培训知识的实用性,采取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力求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