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增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
二、主要内容
(一)以厂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嘉兴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按照省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基本内容,通过企业计生厂务公开栏、计生宣传品等途径,凡是行使人口计生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项目审批、办证审照以及执法处罚优先优惠政策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及时准确地公开,不断增加计生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现“阳光管理”,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防治行业不正之风。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全镇各企业深入开展“请企业职工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的“双评”活动,推动人口计生部门尊重和保障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深入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为国家谋实策,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在全镇各企业公开“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企业各层次育龄群众代表担任行风企业计生行风监督员;完善激励群众监督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制度,重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完善制度,逐步形成长效监督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镇各企业要正确认识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这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企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进企业的组织领导,全镇各企业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有专人负责。要结合本企业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部署动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阳光计生行动”进企业扎实有效地开展。
镇政府成立“阳光计生行动”进企业领导小组,组长:张应中,副组长:沈王英、李海强、蔡立新,镇计生人员、镇经发中心主任和四大集团企业计生联系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
(二)抓好示范,整体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进企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以求真务实精神和科学态度统筹推进,为了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今年上半年在桐昆集团、京马电机先行试点,下半年在全镇企业整体推进,年底前完成全镇企业的“阳光计生行动”建设要求,确保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不侵权,优质服务不失信,廉洁爱民不谋私,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强检查,促进落实。积极探索建立“阳光计生行动”进企业的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把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纳入各企业目标考核的范围,列入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内容。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进企业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有诺不践、影响民生的;作风粗暴、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对群众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以及影响效能建设的其他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附件: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厂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附件
企业人口和计划生育厂务公开的重点内容
1.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法规;
2.优先优惠政策及落实;
3.流动人口服务指南;
4.群众普遍关注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