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幼儿园等级评定和对民办幼儿园重新审核的通知》(浙教基〔2008 〕70号)文件精神,在幼儿园提出等级认定要求的基础上,我局对新建的濮院镇中心幼儿园二幼分园进行了预评估。对照《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濮院镇中心幼儿园二幼分园预评为省三级A类幼儿园(原嘉兴市一级幼儿园)。
幼儿园2011年秋季的收费执行桐乡市物价局、桐乡市财政局、桐乡市教育局核定的相应标准。请幼儿园在收费前至市发展和改革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相关手续。
希望幼儿园完善园务管理,加强教育科研工作,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在中心幼儿园带领下提升办园水平。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