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中小学校、实验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青少年儿童活动相对集中场所分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的意见》(桐委办〔2010〕35号)文件精神,积极创建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现就各中小学校、实验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学校安保技防器材建设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配备要求
㈠建设配备总体要求
桐委办〔2010〕35号文件明确规定:在校园门卫处安装与公安110联网的紧急报警系统或声光报警器,加高加固围墙(距墙外地面不少于3米)或安装周界报警器,在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纳入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千万全覆盖”工程;同时,学校要在校园内主要通道等重点部位安装内部视频监控设备。
根据上述规定要求,凡未建设校内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未达到校园围墙防攀爬标准的学校,均须做好校内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校园围墙防攀爬(周界报警)设施建设工作。
㈡建设配备具体要求
1.校内视频监控系统
校园内主要通道、主要楼道楼梯口、食堂重点部位、学生主要体育活动场所等重点部位安装校园内部视频监控设备,要求落实好最基本配置(6个探头+硬盘录像机+19寸宽频显示器)。
2.校内红外报警系统
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实验幼儿园保安员作息时间调整后,为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求学校在楼梯等主要通道和电脑室等要害部位安装红外报警装置,并接入校园值班保卫室。
3.校园围墙防攀爬障碍物或周界报警系统
⑴建设具体要求
①围墙高度距墙外地面不少于3米的,在围墙顶部安装碎玻璃等简易防攀爬装置后,可不安装周界报警器。
②围墙高度距墙外地面低于3米的,设置铁丝网等防攀爬障碍物至3米高度后,可不安装周界报警器。
③围墙高度距墙外地面低于3米的,未设置防攀爬障碍物的;通透式围墙、实体围墙高度较低的、或难以安装防攀爬设施的,均必须安装周界报警器。
④围墙高度距墙外地面不少于3米的,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可在围墙顶部设置碎玻璃等简易防攀爬装置的同时,安装周界报警器。
⑵建设原则意见
凡校园围墙高度不达标的,原则上以建设安装防攀爬装置为主。各学校要根据校园围墙的实际情况,或采用单一建设方案,或采用综合建设方案。即:采用单一的防攀爬装置或单一的周界报警装置,或防攀爬装置和周界报警装置相结合。
二、工作安排与要求
1.各中小学校、实验幼儿园要切实根据本文件通知精神,对本校进一步加强技防建设配备工作进行清查摸底,制订具体的建设配备工作方案,《学校2011年安保系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教育局安全科427办公室陆柏坤同志。
2.教育局将根据各相关学校统计上报情况,将装备报市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投标工作。各学校要根据招投标结果,立即着手组织设备安装建设工作,并于2011年8月31日按要求完成全部技防器材的配备工作。
3.学校围墙防攀爬障碍物建设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招标建设,于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设工作。
三、经费补助办法
1.补助比例
以校区为单位,以6万元为上限。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教育局和学校按6:4的比例承担建设和设备添置费用;学生人数在1000人(含)以上,教育局和学校按5:5的比例承担建设和设备添置费用。
2.补助范围
学校已完成的技防设备或列入2011年采购项目的,教育局不再进行补助。本次建设和设备添置的费用,学校在建设安装验收后从公用经费中全额支付,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二次验收合格后再按补助比例拨款。
3.补助对象
全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验幼儿园。
四、强化组织实施
做好校内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校园围墙防攀爬(周界报警)设施建设,既是一项安全强化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
各中小学校和实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技防建设工作,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制定建设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全面、高效完成本次技防建设任务,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本次学校技防建设任务,教育局将纳入到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若不能完成任务,年度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
附件:学校2011年安保系统项目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