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加强乡(镇)级公路及桥梁周边控制区的管理,作出如下明确规定:
一、加强公路(桥梁)用地范围的管理
(一)禁止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的管道。
(三)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染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四)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牌和张贴或悬挂其它标志,确需设置的应按照程序向当地公路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以确保公路路容、路貌美观。凡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非公路标志牌和张贴或悬挂的标志或横幅,将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将提交上级公路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