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
现将《桐乡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 乡 市商 务 局 桐乡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桐乡市公安局桐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6月6日
桐乡市“平安市场”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平安桐乡”创建水平,巩固“平安市场”创建成果,使全市“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更趋完善,顺利实现平安桐乡十三连冠,根据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乌镇峰会维稳安保平战结合系统平安创建大行动的实施方案》(桐平安〔2017〕4号)文件精神,按照乌镇峰会维稳安保工作平战一体化总体要求,现就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桐乡”、“法治桐乡”,构建“和谐桐乡”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级部门组织开展系统平安创建活动目标任务,实现平时阶段系统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各类方案、预案健全完善;战时阶段人员、措施全部到位,各项机制有效运行;平战转换平稳顺畅,条块结合、有系成统,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桐乡,为乌镇峰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经营环境。
二、创建目标
以近年来平安市场的创建为基础,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文明诚信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安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平安放心的购物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促进全市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创建内容
1.进一步明确企业第一责任,落实内部安全防范责任。各市场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综治、创建制度。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责任要以合同、协议的方式,由市场开办者与经营业户逐一签订,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主办单位要落实好市场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民事纠纷调解的各项制度措施和组织机构,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市场安全管理中市场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内部工作人员、市场内经营者的责任,形成“维护治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格局。在建立市场治安管理组织的基础上,从内部管理着手,进一步强化市场治安管理力度,控制市场各类案件的发生率,及时发现和处理影响市场、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进一步加强市场的基础建设,实现市场的升级改造。各市场投资主体要对现有设施破陋不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市场加快升级改造,提升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保障市场安全,使市场的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经营管理水平与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保障相适应。
3.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市场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平安市场”创建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严格落实各项人防、技防、物防设施,大、中型市场要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和配备保卫人员,完善市场消防、治安防范设施和条件,提倡装备电视监控、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等现代化的技防和消防设施。加强市场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健全组织,明确分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制度建设,加强对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各市场要结合创建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落实有形市场主办单位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市场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规范和管理制度,推动市场主办单位日常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市场效能,正确处理好治标与着力治本的关系,努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帮助经营者增强法制意识,营造守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氛围。
5.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努力确保食品安全。各农副产品市场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进货查验、索票索证、质量检测、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商品及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进入市场销售,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安全购物,放心消费,切实将食品安全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6.关注民生,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调解机构,充分发挥市场综治办公室的作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上访、12345市长电话,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信访和上访的事件要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排查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及时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健全信息报送制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创建平安市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营造良好的创业与发展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各市场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订推进市场创建的周密计划和推进时间表,紧紧抓住“平安市场”创建不放松,克服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做到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平安市场”创建的各项工作。
2.明确目标,强化考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办单位的督促指导,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对市场主办单位督促指导的合力,从而推进市场创建工作的提升。各市场要紧紧围绕平安市场创建的总体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专人登记好“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台账,并定期对进展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及考核。对照平安市场考核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不断把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推向深入。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场要广泛宣传开展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在加强市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社会效益,建设安全放心购物环境等方面的重要意义,营造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真正使市场举办者、广大经营者共同参与,使创建工作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4.规范完善,注重实效。各市场要将平安市场创建与星级文明市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努力做到市场内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不发生有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制假、售假和坑蒙、欺诈顾客的现象,确保年度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五、工作步骤
1.制订方案(6月)。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将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考核标准,完善创建“平安市场”的各项内容,从制度上、标准上进一步项固“平安市场”的创建成果。
2.动员部署(6月至7月)。结合行业日常管理工作,借助各类媒体,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动员部署,统一各级各类人员思想,调动创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全面推进(8月至11月)。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对照创建工作标准,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创建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加强督导检查,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到点到位了解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情况,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考核验收(12月)。负责考核验收的责任部门于每年12月,根据“平安市场”创建标准对创建市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表(见附件)按100分制进行合并计分。对考核良好的创建市场命名为市级“平安市场”(分别为“平安专业市场”、“平安农贸市场”、“平安商场(超市)”);对考核优秀的市场,经过市打造“平安桐乡”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命名为市级“平安示范市场”(分别为“平安示范专业市场”、“平安示范农贸市场”、“平安示范商场(超市)”)。如参评单位在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则采取“一票否决”制度,取消当年度“平安市场”创建资格。
5.常态落实(1月及以后)。在总结今年创建活动的同时,把平安创建活动纳入行业管理日常工作,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常态化、持久化开展。
六、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市“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桐乡市商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和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商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方案制订和总体部署。桐乡市发改局负责创建活动之“平安专业市场”系列的工作部署和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创建活动之“平安农贸市场”系列的工作部署和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桐乡市商务局负责创建活动之“平安商场(超市)”系列的工作部署和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其他部门负责各自工作职责内创建活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工作。
附件: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
附件
桐乡市创建“平安市场”考核评估表(一)
被考核市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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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部门 |
考核评估项目 |
考核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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