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街道农业龙头企业:
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现代农业发展层次,加快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桐乡市委、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政策意见(2017—2019年》(桐委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凤鸣街道农业产业化奖励(补助)若干政策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 扶持奖励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农民增收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产业发展项目。依靠市场需求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吸纳并集成社会、企业及个人资本,推进现代农业集约、高效、安全发展,持续加快农民增收。
(二)坚持政策引领、多元投入原则。通过制定扶持政策,调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形成政府扶持,市场运作,金融资本跟进,社会各阶广泛参与的现代农业投入格局。
(三)坚持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原则。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整合资源,优化布局,突出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重点。
二 扶持奖励内容、标准与办法
我街道继续对符合规划建设条件、发展效益农业力度大、作用明显的基地、组织和大户实施资金扶持奖励,具体扶持奖励政策如下:
对符合我街道产业发展的主导产业示范基地(种养业基地、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市级品牌提升基地等)内开展基地建设,对主导产业重点项目(以文件为准)通过市立项,验收合格后,按市补的15%给予配套补助。
1.设施农业基地项目:
对签约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合同五年以上,(1)新建连片15000平方米以上,用于鲜食蔬菜生产的单体标准钢结构大棚。(2)新建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连栋钢结构大棚;(3)新建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棚架结构设施;(4)新建连片5000平方米以上固定式喷灌及滴灌设施;(5)新建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库。通过市立项,验收合格后,按市补10%给予补助。
2.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
农业龙头企业新增以收购加工本地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设备设施或引进购置现代新型成套先进设备(不含原有设备的改造或升级)的生产性加工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