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科委,有关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鼓励全社会科技创新,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桐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开始受理2017年桐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和申报工作。为做好2017年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申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5年-2017年9月经过有效技术鉴定或成果评审(验收、评审、登记),且未申报过桐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项目,可推荐申报。
(二)已被授予发明专利权并在有效期限内,且未申报过桐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可推荐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