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 《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桐乡市环境保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23日 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桐乡市环境保障方案
为保障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桐乡市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展现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监测预警、污染治理、减排管控、执法监督和区域联动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缓和降低细颗粒物的生成和累积程度;确保大会期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主要交通要道沿线无明显的视觉污染、雨天区域内无污水外溢、无重大环境舆情事件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会前,细化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环境整治,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准备到位。会中,全面实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稳定。会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我市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机制。
(二)重点防控,精准保障。在全面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辐射安全、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的基础上,对重点污染源和重点区域,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措施,实施精准保障。
(三)属地负责,区域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应急管控。按照乌镇率先落实、全市紧密协同的要求,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形成区域防控整体合力。
(四)长效管理,临时管控。会前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依靠各相关部门常态化、长效化的环境管理,保障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和环境安全。会期强化应急管控,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临时管控措施,确保会期环境质量达标。
(五)分级预警,按级响应。相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和预测预警。根据不同预测预警等级,采取程度不同的临时管控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桐乡市环境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商务局、安监局、质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集团、整治办(创建办)、“五水共治”办、治气办、气象局、供电公司、港华燃气和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市级环境保障指挥部,负责会议期间环境保障的调度指挥。徐刚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及环保局主要领导任副指挥长,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商务局、安监局、质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务集团、整治办(创建办)、“五水共治”办、治气办、气象局、供电公司、港华燃气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
四、保障阶段
(一)会前准备和整治阶段
11月1日起至11月26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各项保障措施专项检查,编制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方案,做好保障各项准备工作。
(二)会期保障阶段
11月27日至会议结束后一天。各项保障措施全面实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五、保障区域
根据上级部门环境保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一区、十水、十四路”为我市重点保障区域。
(一)一区:桐乡全市列入大会空气质量保障核心区。
(二)十水:运河、澜溪塘、白马塘、上塔庙港、金牛塘、分乡港、北永兴港、三里塘港、浮澜桥港、白娘子港。
(三)十四路:沪杭高速、申嘉湖高速、练杭高速、沪杭高铁、320国道、湖盐线、绕城公路、迎宾大道、桐乡大道、乌镇大道、嘉湖线、洲甸公路、崇新线、姚太线。
六、保障内容
(一)会前准备和整治阶段
1.编制互联网大会环境保障专项方案。本方案下发之日起7日内,各相关部门编制完成本部门互联网大会环境保障专项方案,并报市协调小组备案。
(1)环保局会同气象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会商方案》;环保局会同“五水共治”办、治气办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桐乡市环境质量保障和督查工作方案》。
(2)经信局牵头制订《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桐乡市工业企业应急管控工作方案》。
(3)建设局牵头制订《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施工和道路扬尘管理工作方案》。
(4)公安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全市环境保障道路管控方案》。
(5)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露天焚烧城市垃圾、农村秸秆和城市露天烧烤专项督查方案》。
(6)交通运输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桐乡市水上交通管控方案》和《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港口、码头和相关堆场扬尘防控方案》。
(7)“五水共治”办会同水利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主要河道水环境质量保障及巡查方案》。
(8)发改局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高污染锅(窑)炉淘汰改造工作督查方案》和《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方案》。
(9)水务集团牵头制订并组织实施《第四届互联网大会期间污水设施运行保障方案》;
2.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编制并落实各子方案。本方案下发后7日内,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编制完成各自的第四届互联网大会环境保障子方案,并报市协调小组备案。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根据相应的市级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各自的专项子方案。
3.开展会前环境整治行动
紧紧围绕2017年度“五气共治”、“五水共治”、“五废共治”年度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工业废气治理、防治机动车污染等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剿灭劣V类水,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主要交通要道沿线环境整治,夯实大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基础。
(1)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按照嘉兴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大力推进化工、印染、化纤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开展重点区域废气重点排放企业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全面开展开发区(高桥街道)重点区域臭气废气整治,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臭气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2)督促中央环保督查企业问题整改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我市共收到61件信访件,涉及企业160余家,基本涵盖我市历年来涉气等重点环境信访企业。开展被督查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查明的环境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到位。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大巡查、大检查等专项行动,对“低散乱污”实行“零容忍”执法,通过执法倒逼使企业主动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环保局;配合单位:经信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3)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按计划推进水泥、工业锅炉等行业领域废气清洁排放改造,65蒸吨/小时以上工业锅炉烟气排放达到“超低排放”限值,10-65蒸吨/小时工业锅炉,烟气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全面完成14家万吨耗煤企业13台锅炉淘汰、19台锅炉改造工作,在11月底之前完成锅炉淘汰年度任务的85%,基本完成10-65蒸吨/小时锅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
牵头单位:环保局、经信局;配合单位:发改局、质监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4)加快锅炉炉窑清洁化能源替代和淘汰进度。全年计划完成228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料锅炉淘汰及改造工作,在11月底之前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及改造年度任务的85%。
牵头单位:经信局、发改局;配合单位:环保局、质监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5)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商务部门负责督促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环保部门负责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装置老化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实施停产整治,停止销售、运输油品。
牵头单位:环保局、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牵头工作;配合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6)持续推进露天烧烤、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城市烧烤油烟露天直排、露天焚烧秸秆和城市垃圾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力度和对禁烧责任落实的督查。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农经局、环保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7)强化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实施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封闭管理,落实文明施工“七个100%”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杜绝渣土、砂石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城市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建设局;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发改局、公安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8)开展煤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和防风抑尘设施专项检查,对未实行封闭式管理,未按照“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防噪音”四防要求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的煤堆场,实施停产整治。对违法经营、不符合规划或整改无望的煤堆场,坚决实施关停。
牵头单位:经信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9)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整治。对堆存货物未建设围挡等抑尘设施或者封闭储存、堆场未硬化及未配备喷淋设施的干散货码头,实施停产整治。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10)强化船舶污染防治。禁止200总吨以下的干散货船通过京杭运河干线船闸;禁止内河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内河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以及长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航行。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11)实施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开展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专项检查行动,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牵头单位:环保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12)加强重点水体巡查。加强运河、澜溪塘、白马塘、上塔庙港、金牛塘、分乡港、北永兴港、三里塘港、浮澜桥港、白娘子港等重点水体水质监测、巡查,掌握水质动态信息。开展重点水体巡查,强化水环境质量保障,落实每日专人保洁制度。
牵头单位:“五水共治”办、水利局;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相关镇(街道)。
(13)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环保局、公安局;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监局、水务集团;实施单位: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