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就《桐乡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救助实施意见》制定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订背景
近年来,随着桐乡城市建设工作的开展,群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升。但我市仍局部存在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差,住房安全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严重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更有效改善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2016年4月29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总结前几年改造经验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有目标、原则、对象、计划、实施办法、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困难群体共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有关要求,继续实施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断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确保居住安全,加快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2、六大基本原则:坚持居住安全,改善居住条件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原则;坚持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原则;坚持危险困难优先安排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户主自愿的原则;坚持节约用地,节能环保原则。
3、改造对象:为各村持有效《桐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证》家庭(简称低保家庭)、持有效《桐乡市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家庭(简称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现居住的年久失修、屋顶漏雨、墙壁裂缝倾斜等严重影响生活使用的,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为C或D级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
4、改造计划:2016—2020年计划改造困难家庭危房约204户,预计市级补助资金约714万元。按轻重缓急,分五年基本完成我市现有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已改造34户,2017年正在改造90户,2018年计划改造35户,2019年计划改造25户,2020年计划改造20户。
5、具体的实施办法分为实施期限、改造类型、改造资金补助标准及相关政策、申请审批程序四个组成部分:
(1)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2)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房屋结构标准分为改建和维修两种类型:鼓励住房墙壁裂缝倾斜、随时有可能倒塌的危房改建,在符合各镇(街道)村庄布点总体规划的“1+X+Y点”内进行建设,同时鼓励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置换“两新”公寓房。鼓励住房墙基墙壁完好,但屋顶年久失修,梁椽瓦破损危险、屋面漏雨的危房进行全面加固和维修,不得超过原占地面积、原建筑面积、原建筑高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