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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各党组织,机关各办、企事业单位,各村、社区:
《凤鸣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实施方案》已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凤鸣街道委员会凤鸣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7日
凤鸣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流动人口规范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桐乡市“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实施方案》要求,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开展“出租房安全隐患歼灭战”,全面推进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综合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重大国际峰会维稳安保平战结合工作部署,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综治牵头、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公众参与”的原则,运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理念,坚持全面排查、统一标准、综合整治、注重长远的方针,以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和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为抓手,以依法打击为支撑,运用数据治理的科技手段,在全街道掀起一场居住出租房屋整治风暴,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使居住出租房屋全面达到消防等各类安全管理要求,建立一套集出租、使用、监管于一体的长效机制,使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管理常态、有序、有效。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整治范围是街道居住出租房屋聚集区——文华小区,整治分两步实施,确定环南村第二网格作为示范点,其次向文华小区其他区域居住出租房屋进行拓展整治。
(二)整治重点。
1.消防安全问题。居住出租房屋内部“三合一”等各类安全隐患多,消防救援、逃生设施缺乏;出租房屋集聚区消防设施和相关服务设施不足;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水平与现实不相适应。
2.房屋使用安全问题。违法违规分隔和搭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房屋使用安全不符合出租要求;群租混住,人均使用面积低于4平方米。房屋内堆放易燃物品。
3.环境秩序问题。停车位、交通标志标识及安全设施缺乏;道路堆放杂物、占道经营、违规挖掘、遮档视线等;环境卫生脏乱差,乱扔乱堆垃圾、乱排污水、乱排油烟、噪音污染等问题。
4.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出租房屋业主和承租人居住登记主动申报意识不强,出租房屋登记备案率和流动人口登记率、准确率低于上级考核标准。各类可疑人员、重点人员底数不清,管控不到位。
5.“五小黑”、非法传销等其他需要进行整治的问题。
三、整治方法步骤
(一)发动宣传动员(2018年2月5日至3月20日前)。各村(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要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全面开展信息采集和拉网式排查,摸清出租房屋情况(详见附件7),根据排查摸底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基本掌握全街道出租房屋情况;同时结合排查,强化舆论宣传,积极营造集中整治声势,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政府实施整治。
(二)制定实施方案(2018年3月10日前)。在充分分析文华小区现状的基础上,学习梧桐街道城弘小区、濮院镇永乐小区出租房屋整治试点经验,结合文华小区现状,制定出台既符合上级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治方案,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启动实施。
(三)组织自查自纠(2018年3月20日至4月底)。各村和街道相关部门结合排查情况,引导当事人主动自查自纠、配合街道实施整治。
(四)全面拓展整治(2018年5月至9月底)。在前期排摸自查基础上,对此项工作推动不力,当事人拒不整改的,做好登记,街道将联合各职能部门依次进行集中整治,通过联合执法进行整治,强势推进, 10月底前完成整改清单。
(五)总结巩固阶段(2018年10月至12月底)。在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整治基础上,总结形成出租房屋的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2019年上半年进行查漏补缺,持续改进巩固综合整治成果,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并进行一次复核验收“回头看”。
四、整治措施
(一)确定重点,集中整治。在全面分析梳理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现状的基础上,确定整治区域和整治步骤,对照整治要求和规范,集中力量深入每户居住出租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摸,全面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针对每户实际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集中整治时,注重方式方法,一方面要通过召开各种会议并依托百姓参政团、百姓议事会、道德评判团、法律服务团等载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取得群众的支持和认可,另一方面要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出租房屋管理协会、网格员、党员干部、“三小组长”等积极参与整治,采取“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扎实推进整治工作。要建立整改问题一户一档制度,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归档,并纳入长效管理。
(二)严格执法,强力推进。对于不符合整治要求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居住出租房屋,各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按照嘉兴市消安委关于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十项铁规”的要求,严格落实强制措施,同时兼顾运用刑事、治安、安监、税费稽查以及断电断水断气等其他强制手段从严从快处理;对于违法建筑、制假售假、非法出租、非法传销、黑网吧、无证经营以及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对于阻挠执法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威胁执法人员安全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三)创新举措,注重长效。通过整治,各村和部门要积极改变居住出租房屋传统管理思维和方式,不断创新,探索一套既符合当前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现实需要、又注重长远的机制,切实提升居住出租房屋社会化、法治化、科学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出租房屋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居安思危,切实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政法书记(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积极动员部署,精心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步骤和措施,加强人、财、物保障,扎实开展综合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得到深入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村和相关部门要以宣传开道,制定宣传方案,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会议、“三小组长”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的现实危害性以及综合整治的重大意义、工作要求等,教育引导出租房屋业主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积极参与、率先配合做好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重大安全隐患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隐患整治的浓厚氛围。要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屋业主和承租人面对面宣传,讲清整治措施要求以及利害关系,形成整治共识,提高自查自改的积极性。
(三)形成合力,加强工作联动。各村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借助网格化管理优势,主动担当,全面负责抓好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综合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相关规定,团结协作、充分履职、形成合力,落实好监管责任和指导工作。对拒不整改或久拖不改的出租房屋业主,要依法实施强制措施。
(四)做好结合,善于借势借力。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将出租房屋整治与产业转型升级、退散进集、退低进高、传统行业整治、外来人口结构优化、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统筹谋划,注重源头治理,合力共同推进。
附件:1.凤鸣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凤鸣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3.凤鸣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及其集聚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4.嘉兴市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十项铁规”
5.全民参与 全力打赢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
----告全街道居民书
6.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十项铁规”
7.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普查登记表
8.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落实验收表
9.居住出租房屋综合整治进度表
附件1
凤鸣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歼灭战”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沈国峰
常务副组长:张建森
副 组 长:吴 宾 徐月明 范定飞 黄大奇 陈根兴
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政法委(综治办)、农经中心、经发中心、文卫办、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办、人力社保所、国土资源所、环保所、城建办、文化站、计生办、市场监管所、安监站、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新民所、水务公司、“三改一拆”办、供电公司、消防站、“四位一体”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出租房屋整治办”),设在综治办。具体负责部署推进、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主任:吴宾(兼)
成员:马亚林 蔡烨华 罗建兵 路洪焕 唐梁栋 姚建忠 顾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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