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表彰2017年度耕地保护暨
节约集约用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开发区、桐城委(桐城集团)、各镇(街道),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耕地红线得到严格规范保护,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奋发有为、业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根据《关于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桐委办〔2013〕24号)和《关于印发桐乡市深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扩大有效投资若干意见的通知》(桐政办发〔2015〕102号)文件精神,为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性,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先进单位(8个)
一等奖:濮院镇
二等奖:梧桐街道 乌镇镇 开发区(高桥街道)
三等奖:石门镇 洲泉镇 大麻镇 崇福镇
二、优胜单位(6个)
发改局 经信局 财政(地税)局 国土资源局 农经局(农办) 督考办
三、先进个人(28名)
市政府办 黄 剑 姚 勇
市纪委市监委 曹志鸿 程晓伟
市法制办 张晓燕 沈斌飞
住建局 姜宇虹 尤建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