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桐乡市“退散进集大会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将《开发区(高桥街道)“退散进集大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桐乡市人民政府高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6日
开发区(高桥街道)“退散进集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与环境和谐发展,推动开发区(高桥街道)高质量发展,根据《桐乡市“退散进集大会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治危拆违行动、工业厂房出租规范管理、村级经济壮大工程等工作,决定在开发区(高桥街道)强势推进“退散进集大会战”,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七大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第十四届党代会精神为引领,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实体经济,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质增效为核心,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改造提升一批”的思路,完善依法治理、市场倒逼和政策引导机制,以腾退低效用地为重点,统筹推进“污染企业整治提升”等七大专项行动,推动开发区(高桥街道)工业企业依法规范、集聚集约发展,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
全面推进“退散进集大会战”,开展“低小散”企业整治提升行动,推动园区外工业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到2020年,计划完成“退散进集”“退低进高”企业90家以上,腾退低效用地约1800亩,其中“退散进集”约800亩、“退低进高”约1000亩,节余用地指标600亩左右。
三、进度安排
1.2018年底前,列入腾退范围的园区外用地企业完成腾退签约面积250亩,力争完成430亩;完成拆除地面建筑土地面积170亩,力争完成210亩。
2.2019年底前,列入腾退范围的园区外用地企业完成腾退签约面积180亩,力争完成309.9亩;完成拆除地面建筑土地面积180亩;力争完成320亩。
3.2020年底前,列入腾退范围的园区外用地企业完成腾退签约面积67亩,完成拆除地面建筑土地面积80亩,力争完成276.9亩。
四、实施对象
1.各行政村属地范围内(园区外)村级集体土地、街道统筹管理集体土地、部分国有土地(D类企业)用于工业生产的作为重点清退对象,实施主体为各行政村和经发科,按属地进行任务划分。
2.针对“四无企业”(作坊)、个体户整治,主要以毛条加工、沙发行业、蔬菜加工、袜子线业等行业为主,共计涉及企业100家,2018年底全部完成整治,由开发区管委会(高桥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3.针对园区内D类企业和低效用地企业,采取“腾笼换鸟”方式进行处置,由开发区(高桥街道)回收后进行二次招商,2018年-2020年计划收回低效用地1000亩,实施主体为开发区管委会(高桥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污染企业(无环保治理设施企业)整治提升行动。
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查处涉水、气、渣、声等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排放污染物的,非法处置固废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并实施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执法手段;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展安全隐患(无安全保障企业)整治提升行动。
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化工企业“集聚入园”整治提升;加大对存在“三合一”、堵塞消防逃生通道、生产区域明显未达到消防防控体系建设等安全隐患企业的查处力度;对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责令企业立即或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予以关闭。
(三)开展违法经营(无证无照企业)整治提升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