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单位,机动警察大队:
为进一步改善桐乡市空气质量,创造一个更加清新的生活环境,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通告》的规定,在桐乡市划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望各部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以实际行动落实禁燃工作,共同建设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美好家园。
一、禁燃禁放巡查时间:春节、元宵期间(2月14日至3月2日)
2月14日(年廿九)7:00至24:00
2月15日(除夕)至凌晨3:00
2月16日—19日(年初一至年初四)每天7:00至24:00
2月20日(年初五)00:00至24:00
2月21日—3月1日(年初六至正月十四)每天7:00至 10:00、14:00至17:00
3月2日(元宵节)17:00至2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