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乡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政发〔2017〕22号)、桐乡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12号和《桐乡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桐分类〔2017〕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濮院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濮院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考核办法(试行)
为扎实推进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逐步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广泛提高居民群众参与度,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濮院镇“垃圾处置能力提升战”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社区)
二、考核方式
镇爱卫办(分类办)牵头统一组织对各行政村(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四位一体”环境卫生工作同时开展考核,同一时间点,同一考核组,分别考核打分。考核采取现场察看、查阅台账、随机询问等形式,考核内容包括组织保障、设施保障、宣传培训等七个方面,具体见附件《濮院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现场检查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