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2018年4月是第三十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精神,根据上级爱卫会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国家卫生城镇创建和城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决定在全镇开展第三十个“爱国卫生月”活动,以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创造良好环境,增加群众的文明意识。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小环境 共享大健康
二、工作目标
(一)城乡(小城镇)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1.镇区各创卫片长单位要会同联系社区,组织路长和相关单位,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创卫宣传和义务卫生劳动。要结合平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日常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背街小巷、新村聚焦点、城郊结合部、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的地区,在“爱国卫生月”中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重点是全面清理堆积的垃圾杂物,加强环境卫生和保洁宣教,增设和整修清洁环卫设施,填平坑洼积水,平整硬化道路,补种修护绿化,清除露天粪缸和旱厕。社区环境卫生重点清理楼道、车库、棚顶堆积杂物和丢弃垃圾,清理“牛皮癣”,疏通沟渠,清除卫生死角。各片区组织本片区义务劳动不少于一次。
责任单位:镇区各创卫片长单位、河山社区。
2、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城乡(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及“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在城镇建成区和农村集中开展一次环境卫生大整治,尤其对农贸市场周边、背街小巷、拆迁闲置地块及镇(街道)村周边、通村(组)道路两旁、河道两岸的各种垃圾、杂物进行彻底清理,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个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卫投入,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对清扫清运质量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城乡环境管理办公室。
3.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执法整治,集中依法查处镇区沿街店铺门前三包不落实现象,单位、个人垃圾扫地出门、乱丢废物、乱倒建筑垃圾,洗车店、饮食店、工地等污水外泄、尘土飞扬,未经许可乱堆放乱开挖,建筑垃圾、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沿途丢弃、遗撒、倾倒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4.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卫生义务劳动,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植树绿化,春季“除四害”等活动,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知识讲座。
责任单位:镇区各部门、各单位。
(二)开展“世界卫生日”暨健康城市宣传活动。
1.开展世界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4月7日是“世界卫生日”,围绕今年“世界卫生日”主题,结合春季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各类单位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素养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科普和健康意识。
责任单位:爱卫办、各行政村(社区)、各事业单位(包括基层站所)。
2.开展上街宣传咨询活动。4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情况另定)在河山大街(农贸市场周围)宣传健康、卫生、行政执法、交通法规等知识普及,免费血压、血糖测试,国民体质测试,有奖健康知识竞答,开展健康咨询等。
责任单位:爱卫办、宣传办、团委、妇联、卫生院、文体站。。
3.开展“爱国卫生月”文艺演出。通过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形象生动地向市民宣传爱卫、健康知识。
责任单位:爱卫办、文化站、卫生院、中心学校、幼儿园、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派出所。
4.举办健康教育讲师培训。通过活动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讲师团成员巡讲质量和服务能力,挖掘基层健康教育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群众健康需求,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构建健康素养传播平台。
责任单位:爱卫办、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