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
桐乡市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建设工作方案
为巩固发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成果,推动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要求,结合《桐乡市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桐乡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中医医疗服务和预防保健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和健康桐乡建设,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和管理
健全市、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推动中医药工作的协调机制,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深入实施《桐乡市中医药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桐乡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逐年提高中医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中医药发展,中医药事业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占全市卫生投入10%以上。在医保体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居民选择应用中医药服务。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
不断健全以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市中医医院做好三乙中医医院复评工作,争取创建三甲中医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实施“振兴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市第二人民医院巩固发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创建成果;市妇幼保健院按要求加强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建设;其它专科医院创造条件设立中医科。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建成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馆)。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5%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针灸、火罐、刮痧板等基本器具以及TDP神灯等中医诊疗设备,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每个镇卫生院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市中医医院建设好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发挥中医药人才的传、帮、带作用;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举办“西学中”培训班,规范和提高在职西医人员运用中医药诊疗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基层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或专业学历教育,培训率达到100%。临床类别医师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培训率达到90%以上。支持中医师多点执业,形成中医药人才下移、双向流动机制。
(四)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继续加强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积极引进和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在市中医医院建设全市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基地。基地与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联合体,按照要求在全市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和推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门诊中医药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中医非药物处方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中医药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
(五)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的应用